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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团体财务治理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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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团体财务治理模式选择
我国团体在现行分业经营框架下蓬勃,通过控股或参股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的金融领域,在答应的范围内实质上进行了混业经营。金融团体与单个金融机构的特性有很大差异,这决定了金融团体的财务目标不应像中小银行一样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应追求团体价值最大化,当财务目标既定之后,选择哪种财务治理模式为最佳就成了一个重要。相对于单个法人实体来说,金融团体的财务治理更为复杂,一个是子公司的财务治理,一个是母公司对整个团体的财务治理。而且金融团体规模越大,团体内部各部分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愈加困难,越轻易信息不畅,给财务治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金融团体财务治理的三种主要模式

  巴塞尔金融团体联合论坛1999年颁布的《对金融服务团体的监管原则》以为:金融团体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或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提供服务的团体。它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纯粹型金融团体,另一类是经营型金融团体。纯粹型金融团体的母公司以股权控制为目的,不从事具体业务活动但有投资功能,其各个子公司具体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专门领域的金融业务。经营型金融团体的母公司除了本身从事具体的业务经营之外,还通过参股控制了一些也具体从事经营业务活动的子公司。金融团体与单个金融机构相比,最独特的风险是资本金的重复和团体成员之间的关联交易,从易于监管的角度考虑,纯粹型金融团体是今后我国金融团体的发展方向,本文将从纯粹型控股团体的角度来其财务治理模式。

  1.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

  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是指金融团体母公司对于公司的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财务事项拥有尽对决策权,子公司的财务数据也同一设置,母公司以直接治理的方式控制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采用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的金融团体对子公司强有力的控制体系,使母公司决策得到及时贯彻和实施,有利于对团体整体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可在实现其规模效应、协同效应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用度,进步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上风互补进步收益的目的。但由于母公司的权力太集中,一旦决策出现重大失误,整个公司会面临极大风险,而且子公司没有财务决策权,直接导致了子公司经营话动的能动性不强,抑制了子公司的灵活性和创造性。

  2.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

  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是指金融团体母公司只保存对于公司的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权或审批权,其它治理权限下放给子公司,母公司财务信息来源于公司财务合并报表,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可单独设置和分离。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子公司对市场行为反应快速,轻易捕捉盈利机会,但从代理的观点来看,金融团体大量的财务活动是在委托代理过程中完成的,假如选择分权,子公司代理人就有可能从利己的方面出发,损害委托人的利益,造成子公司更多的追求局部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不利于母公司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导致团体内部资源配置上的重复浪费,规模经济效益。

  3.侧重集权、兼有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

  集权、分权财务治理模式各有利弊,很多传统团体选择的是分权型,金融团体的特点是团体控股、联合经营,法人分业、规避风险,财务并表、各负盈亏,也就是通过控股不同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来实现业务的自由化,各子公司所从事的金融业务都是单一的,并由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机构分别进行专业化监管,金融团体***公司的特征决定了其财务集权的必然性。选择集权,金融团体可以最大程度控制子公司决策失误,限制不正当关联交易,但缺点是金融系统市场化程度很高,子公司若没有足够的财务权力就无法对市场信息做出快捷反应,况且,母公司也只能对于公司的重大风险给予重视,无法对子公司的细小风险随时关注;选择分权,轻易产生各子公司决策次优化,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通过不正当交易使来源不同的资金在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中随意活动,导致金融团体内部各金融机构之间风险互相传递。为了使金融团体能获得价值最大化,最优的财务治理模式可定为侧重集权、兼有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