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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林业企业森林经营管理问题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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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是各种森林培育措施的总称。森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从宜林地上形成森林起到采伐更新时止的整个培育管理措施。包括森林抚育、林分改造、护林防火、病虫防治、副产品利用、采伐更新等各项生产活动。

加强林业企业森林经营管理问题的几点思考

摘要:森林资源是我国重要的林业资源,森林经营管理涉及的范围很广泛,目前我国在森林经营管理上还存在很多弊端,要想实现林业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战略目标,就要对森力资源管理模式做出全新系统的变革。文章结合目前森林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理论知识想出解决对策及应对措施,寻找出一套林业企业森林经营管理的全新模式,为林业企业获取最大的收益。

关键词:林业企业;经营质量;林经营管理模式

一、林业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弊端

森力资源经营管理模式一直沿袭传统的粗放型经管模式,它的特征就是为企业所有者服务,应用在实践中就会发生很多问题:企业职员没有较高的热情参与到工作中,态度不认真缺乏责任感,企业与周围群体关系僵硬,森林经营资金较少,投入管理的费用过高,导致森林经营质量不达标,影响企业效益,严重时还会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无法继续进行经营。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没有先进的企业森林资源经营模式

森林资源经管模式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复杂,现行的森林经营管理模式没有结合它本身的特征加以管理,也没有运用如今先进的理论方法进行综合分析。没有合理的经管模式为林业产业提供优质的保障,在实践中就难以系统的展开生产作业,导致一系列问题层出不穷,整体影响工作质量,更无法与预期的经管目标达成一致。

2、没有对企业员工加以重视

任何企业要想实现高效益的发展目标,都不能忽视员工的感受,在企业管理中核心元素就是员工。目前的森林经管工作,更注重的是企业所有者利益,没有考虑到企业员工的利益。在工作中,对员工的理解就是雇员,而对老板与员工的关系理解也停留在雇佣关系上,认为只要依据劳动所得的原则为员工支付薪资,对员工实行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就可以保持这种关系,为实现更高的企业效益,对员工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不能将员工作为企业的一员,没有合理的制度保障员工也可以共享企业经营的最终效益,就会制约了其工作的积极性,无法以认真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工作态度懈怠,缺乏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不能以长远的眼光去看待工作,没有创造性和能动性,对森林经营的投资成本考虑不周。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这种情况,森林经管质量就会整体下降,经济效益低下也是不可避免的。

3、没有合理有效的执行监管系统

在企业森林经管执行系统中,由于没有合理的企业经管效益体制,无法为企业经济效益提供有利的因素,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已完全被忽视;在如今的森林经营管理中,失去合理的监管系统,经营质量就不受控制,会出现低高投入、低产的状况,经济损失严重,在经营质量上就达不到与预期目标一致的结果,影响经济效益。

二、改革森林经营管理思路与新模式构建

1、森林经营管理的目标

实行林业企业森林经营目标管理,创立企业的正面激励机制,强化企业的内部管理与监督功能,实现各年度与轮伐期的林分蓄积生长量达标或超标,确保森林经营投资的经济收益,实现森林经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建成高效、可持续的森林经营管理系统。

2、森林经营管理的原则

(1)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的可持续森林经营管理原则;

(2)注重森林经营的经济效益的原则;

(3)公司经营效益与员工绩效奖励挂钩的原则;

(4)科学、合理与可操作的原则。

3、森林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

(1)公司森林经营组织机构一般设置为:总经理室、总工程师室、人事行政部、财务部、营林部、资源管理部及分其部;

(2)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受权代表总经理负责公司森林经营管理模式的全面执行管理;

(3)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公司森林经营管理模式的生产技术和营林生产管理;

(4)公司部门经理,必须对其总经理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5)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部门经理为该公司的高、中层领导,享受绩效考核的规定待遇(薪水和效益分成);分部经理只对管辖的营林区负责,享受该营林区的考核待遇;林务员是森林经营理的直接承包者,享受考核规定的待遇;行政管理人员在为公司行政事务、财务核算的服务同时,也必须参与森林经营的管理和监督,同样享受考核规定待遇。

4、森林经营管理的技术规范

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森林经营管理技术规范。对于经营速生工业原料林的公司,公司根据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与技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标准、速生丰产林研究和实践的成果制定企业《森林经营管理技术规程》 。

5、员工薪酬体系要建立一套与经营管理新模式相一致的能激发员工充分发挥工作潜能的薪酬体系,其核心是要保障员工能分享最终的经营效益, 实现员工与企业共赢,共同发展。

6、森林经营管理的承包方法

(1)所承包的森林经营内容必须符合公司制定的森林经营管理的目标与原则;

(2)公司执行分片承包管理的制度,承包者的资格由公司决定;

(3)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森林经营管理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在合同中明确承包的具体内容与考核指标;

三、森林经营管理作业质量的监控系统

公司的营造林工程全面实行“林务员―分部经理―营林部” 三级监理验收制度。即:

1、林务对营造林工程进行施工现场指导和质量监理, 完工时根据施工合同及《森林经营管理技术规程》 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将签字的验收单上报主管的分部经理验收,分部经理持林务员上报的验收单到现场验收,确认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并上报公司营林部;

2、营林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分部经理上报的合格验收单进行随机抽查。财务部对营林部的验收合格或认可的营造林工程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森林经营工程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公司总工程师应经常抽查一部分营林部验收合格的营造林工程,以监督营林部的抽查工作质量;

3、公司每个员工都有权利和责任监督工程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以及公司验收人员的工作质量。通过三级验收制度、主管领导的随机抽查和员工的相互监督,实现了公司利益相关者的相互监督,确保了森林经营作业质量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和森林经营质量达标创优。

4、保障措施

要使森林经营目标管理模式得到贯彻落实,真正做到林分生长量达标或超标,必须要认真履行《森林经营管理承包合同》,同时也须遵循以下规定:

(1)认真做好营林成本的核算工作;

(2)林木销售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3)严格执行营造林及抚育追肥成本费用的使用规定。

四、结语

本文针对当前林业企业森林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弊端,结合国内外企业管理的先进理念,提出了林业企业森林经营管理模式改革的一套新思路。鉴于森林经营的复杂性,为达到更好的应用效果,全新模式在具体应用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如进一步明确经营目标,细化技术标准,并在森林经营管理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刘晓芳.加强员工股权激励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J].企业研究,2011(22):49.

[2] 郑小贤.森林资源经营管理[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