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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数据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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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数据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建议
北京市地税系统的征管改革经过几年的不断和完善,实现了以机为依托的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全局各方面的管理水平,给地方税收工作带来了效益。计算机及大系统的普遍,给我们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技术手段,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因此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数据的管理也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数据管理工作的发展及
数据管理工作是建局初期提出的,主要是对在税收工作中获得的各种税收业务数据及相关数据,按照一定的工作规范,进行采集、审核、调整、存储、传输、发布等操作,以满足各类工作需要的税收业务活动。其主要业务包括邮寄申报的集中分拣与录入、全局税票销号、银行对账、档案扫描等。数据处理主要解决如何对数据进行加工和整理的问题,强调的是对数据的具体操作行为,数据处理中心的成立对大幅度提高基础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供了必要条件。
现在意义上的数据管理是在计算机大系统得到普遍应用以后,根据运行中出现的数据混乱、口径不统一,且需亟待解决等问题而提出的全新概念。它强调的是对数据操作过程的控制与监督,是一种管理行为。在深入理解数据管理的深刻含义的基础上,,全局的数据处理中心工作已经从单一的数据处理延伸到综合的数据管理,除负责数据处理中心的工作外,还负责对本局内的数据口径、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审核、认定和分析等工作(即管理职能)。
系统的建立将我们从烦琐的手工劳动中解放出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实践证明,由于系统的不完善及其他原因,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突出表现在数据混乱,口径不统一。其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信息不准确。
基础数据就是处在某一工作环节中的未经加工整理的数据,它包括税务登记数据、申报征收数据、税务检查数据等。我们可以用一个流程图来表明基础数据的重要性:基础数据——数据的加工整理过程——目标数据。由此不难看出,基础数据是数据管理工作的龙头,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而在系统切换初期,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造成了录入不准确、审核不严格,使录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行,如预算科目编码与税务登记上的类型不符、税种征收方式核定有误、申报数据有误等等。这些错误的'基础数据直接导致目标数据的不正确,而某项工作的目标数据可能就是下一项工作的基础数据,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为数据的失真留下了隐患。
2.录入渠道过多,口径不统一。
目前的数据录入并未彻底实现集中,各税务所、业务科、数据中心都有录入权限,由于录入渠道过多,录入人员分散,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均难以保证。同时,由于各业务部门对某一概念理解以及统计口径的不一致(如入库的概念),致使各部门间的数据无法统一。
3.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配合。
由于V3.0大系统涵盖了税收征管的各个方面,某些程序和基础信息的改动应是全局性的,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些地方改动了,其它单位尚不知晓,其结果必然是各行其是,录入的数据各种各样,杂乱无章。如: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改动,机打缴款书核销时缴款书号应以“0”开头等问题,虽说是小问题,但不及时交换信息也会给工作带来不便。
4.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首先是录入员自身的素质。在实际工作中,录入工作大都由临时人员完成,由于他们对税收业务了解不够或根本不了解,在录入过程中只能是企业填什么就录什么,不能依据政策及业务要求进行必要的审核和调整。同时,录入人员责任心不强也是造成数据不准确的一个因素,有些错误就是固为录入员重速度轻质量造成的,而我们目前尚没有相应的考核制度来检查和监督录人员的工作,使随意性加大。
其次是纳税人的素质。由于部分基础资料都是由纳税人提供或填报的,其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基础数据和填报资料的质量。而由于纳税人的素质普遍偏低,以及办税人员的频繁更换,都是造成数据不准确的直接原因。表现在各种申报报表报送不全、缴款书填写错误、漏项等方面.导致“垃圾数据”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