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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确认的研究现状与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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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确认的研究现状与评述
【摘要】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会计确认要解决的核心题目是将经理人股票期权确以为什么,应于何时确认。文章就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确认的各种观点进行了分析与评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确认
  
  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会计确认题目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研究领域。目前理论界关于其会计确认题目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用度观
  
  就研究现状而言,由于美国事目前经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运用最广泛的国家,所以其对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研讨和实务规范也最为深进。在美国,目前有关经理人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主要规范是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ccounting Principle Board, APB)
  的第25号意见书《向雇员发行股票的会计处理》(Accounting for
   Stock Issued to Employees, APB No.25)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FASB)的第12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以股票为基础的补偿会计处理》。二者均以为应将经理人股票期权确以为企业的一项用度——补偿本钱,计进利润表。G4 1组织(2000)在其《以股权为基础报酬的讨论意见稿》中也持同样观点。以上这些可称之为“用度观”。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目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进相关本钱或用度和资本公积”。从该条中可以看出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与国际接轨,也采用的是“用度观”的观点。
  我国学者李维友、方慧等也赞成“用度观”,并以为,经理人提供的服务,从本质上应该回属于一项隐含资产,其借方仍然应在损益表中确以为用度,而借方分录虽导致了用度的发生,却不意味着现金的流出,由于它们仅仅表示企业接受了资源,所导致的用度也只是表示这些资源的消耗。在“用度观”下,股票期权价值被确以为一项递延本钱,同时将股票期权确以为权益,在以后相关期间递延摊销为用度。
  笔者以为,“用度观”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因实施股票期权计划而承担的本钱用度,将经理人提供的服务回属为一项“隐含资产”,但却仅仅将其借方在损益表中确以为用度,而没有能够将“隐含资产”这一特征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出来,即该观点看到了应将该服务回属为一项隐含资产这一点,但却没有能够反映出来。企业通过经理人股票期权计划,使得企业在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获得了一项能给企业带来利益流进的经济资源,若不将该经济资源反映为资产,就不能全面反映企业因实施经理人股票期权计划给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带来的影响。此外,“用度观”以为,股票期权是有价值的,应在经理人为赚取这些股票期权利益而提供服务的期间(一般是等待期)内将以股票期权形式出现的报酬用度确认进利润表;企业应在收到服务时予以确认,但服务一般是收到时同步被消耗掉,故应立即用度化。就该点而言笔者以为有待商榷。徐珊(2001)指出:“按照会计主体假设的要求,用度的确认要在主体与所有者之间严格加以区分,而经理人股票期权是企业所有者赠与经理人(经营者)的一种权利,其性质不是对经理人的劳动补偿,而是经理人与所有者共同分享企业剩余的形式,其反映的是主体的所有者与主体内部职员之间的关系,故应被排除在会计系统处理对象的范围之外”。笔者赞成徐珊的观点。
  
  二、利润分配观
  
  “利润分配观”的代表人物是谢德仁、刘文。他们从现代企业理论出发,以为经理人作为人力资本应该与财务资本的提供者——股东共同分享企业剩余,而股票期权正是这种观点的体现。股票期权实际上就是经理职员分享企业剩余的过程。并以为经理人参与企业剩余分享是股票期权的实质,因而提出对股票期权会计确认的“利润分配观”。由此提出了经理是所谓的“非股东所有者”的概念以及将股票期权反映在“拟新增资本预备”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