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由于后者所调查的农户平均占地 26.7 亩,多数不过 20 亩,因而其所代表的可能是华北农村,至少是河北农村农民住房的常态,见表 10 。
这一点可印证于同时期的其他河北农村调查。例如在定县东亭乡 515 个调查户中,有 252 家的房屋在 5 间以下,几占总户数的一半,其中有 3 间和 3 间以下的占 27.18% ,这些 “ 多半是偏穷的小农户 ” (注:《定县 社会 概况调查》,第 272--273 页。)。这与上述董时进的调查极其接近。何况即便是户均间数较多,也不一定意味着农家居住条件的优良,因为往往是房间数越多,家庭人口数也越多,平均每间人数差距就不是很大了(同见表 10 )。正如董时进在另一份调查报告中指出的,华北乡村的房屋分配实际上 “ 颇为平均,但均甚拥挤,且一间至三间之户数竟属最多,其用途则包括卧室、厨房、贮藏、工作、客厅、饭厅等,一家男女大小,均凑集在内 ” (注:董时进:《罗道庄之经济及社会情形》,国立北平大学农学院调查研究报告第 2 号,第 5-6 页。)。这不独像李景汉先生所详尽描写的那样有碍于家庭卫生和居民健康,甚而至于农民的性生活质量也大受其扰。(注:参见石堉壬《一个农村的性生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 1941 年 5 月毕业论文,手抄本。)
表 10 河北省 25000 家乡村农户住房与户数、人数的关系( 1930 年)
资料来源:董时进:《河北省二万五千家乡村住户之调查》,第 13 页。
一言以蔽之,所谓近代华北农户收入的大幅度提高和农民生活的显著改善,或者说农村 发展 ,与其说是 历史 的真实,还不如说是国内一些学者有意无意的数字化的产物,不仅在逻辑上无法自圆其说,也与其所引以为据的大量原始调查及调查者据以得出的结论相悖。当然,对调查者的结论,有学者可能会认为这都是近代的知识分子对 “ 农村贫困,农民的艰辛 ” 投入了 “ 更多的关注 ” 的结果,因为他们 “ 往往会把一些现象做消极的理解 ” 。(注:史建云:《手 工业 生产与农民观念更新》,《近代 中国 社会生活与观念变迁》,第 354 页。)行文至此,笔者不禁要发问:近代华北农村的经济发展论,又是不是我们这些后来者对 “ 发展 ” 二字过于关注,以致总是把这些现象做积极理解的结果呢?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对 “ 近代华北农村发展论 ” 的质疑,并不是要否认此一时期华北农村曾经出现的经济增长过程,而重在说明这样一个 问题 ,即不应对这种增长做过分的夸大,更不应忽视其中的成本和代价以致混淆了 “ 增长 ” 与 “ 发展 ” 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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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夏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