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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多重优惠政策鼓励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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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创新是经济转型发展的高频词。在今年年初的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毕刚等10名市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强化政策激励引导作用,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的议案”。

扬州多重优惠政策鼓励创业

八大创业优惠政策十分给力

市人社局在答复中介绍了我市目前八大创业优惠政策。

一是初始创业补贴。对持《就业创业证》的初始创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合格,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内,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补贴5000元。

二是带动就业补贴。对初始创业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与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的,每吸纳1人,给予2000元补贴。

三是创业项目补贴。采用市场运作机制,通过项目征集、项目推介、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向市民免费推介创业项目。对经市创业专家评审团确认的优秀创业项目,按照实际发布数,给予项目持有人一次性补贴5000元/个。

四是创业孵化补贴。对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投资新建或改建的创业孵化基地,经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与吸纳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人数挂钩,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补贴,新建的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改建的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

五是扶持创业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后12个月内成功创业人员开展跟踪服务的基层公共创业服务平台,每服务一人给予200元补贴。

六是创业担保贷款。各类城乡劳动者和在校大学生,取得有效证件后,均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各经办银行最高额度不低于30万。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实际招用人员数量,按每人不超过12万,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发放。

七是创业明星奖励。各县(市、区)申报、专家评审后进行公示,每年评选一批创业明星,一次性给予3—5万元奖励。

八是创业其他补贴。

此外,答复透露,今年市人社局目标任务开展创业培训15000人,市财政安排1500万元资金。参加市人社部门组织的SIYB创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10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

多种补贴资助鼓励人才引进

市人社局在答复中认为,完善的扶持政策是成功创业的基础,对创办企业的、建设创业基地的、推介征集创业项目的,启动创业引导资金给予补贴。同时,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扩大到自主创业的城乡所有劳动者,根据本地实际和创业需求,适当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

在鼓励人才引进政策方面,市“绿扬金凤计划”中,对入选的各类人才(团队),三年内,创业团队给予600万—1000万元资金资助,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00万—300万元资金资助,创新领军人才给予50万—150万元资金资助,优秀博士给予6万元、3万元资金资助。社会保险补贴方面,市区相关企业引进的研究生、重点院校本科生,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市财政5年内给予个人实际缴纳社保部分的全额补贴。安家费资助方面,市区相关企业引进的硕士以上人才,在一定面积范围内,可享受参考房价16%至全额资助的安家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