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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基础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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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融资融券知识,下面就是小编收集的相关融资融券基础知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介绍

一、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简单地说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或借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二、融资融券交易与一般股票证券交易的区别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买入证券时,必须事先有足额的自有资金,卖出证券时,必须账户内有一定数量的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投资者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

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即可以放大盈利,也可以放大亏损。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与证券公司只存在委托买卖关系;从事融资融券交易,与证券公司不仅存在委托买卖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有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作为担保物。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与证券公司约定的范围内买卖证券。

总的来说,因此融资融券交易是一种杠杆交易,能放大投资者的盈利或者亏损,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要求投资者有较强的证券研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三、投资者可以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标的物具体包括哪些?

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符合条件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同时,证券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状况以及客户资信等因素,自行确定标的证券名单,但其自行确定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

提示:每个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标的物不一定完全相同。

四、融资融券交易必须了解的概念保证金比例

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维持担保比例

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融资融券基础知识问答

1、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2、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有何不同?

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买入证券时,必须事先有足额资金;卖出证券时,必须有足额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投资者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 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

(2)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

(3)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因此不需要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 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 作为担保物。

(4)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与证券公司约定的范围内买卖证券。

3、境外市场融资融券交易现状如何?

融资融券交易是境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交易制度,目前,绝大多数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允许融资融券交易。有关资料显示,融资融券交易量占证券交易总量的比重,美国为16%-20%,日本为15%,我国台湾地区为20%-40%。

4、境外市场有哪些融资融券业务模式?

目前,境外市场的融资融券业务主要有集中授信和分散授信两种模式。

(1) 集中授信。 集中授信是指由一个或多个专业化的、甚至带有一定垄断性的证券金融公司对证券公司提供证券和资金的转融通,或由其直接对投资者提供信用。按照证券金融公 司、证券公司以及投资者三者之间的关系,集中授信模式又分为单轨制和双轨制。单轨制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只负责对证券公司的转融通,由证券公司负责对投资者融 资融券。双轨制是指证券金融公司既可对证券公司进行转融通,也可直接对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集中授信模式以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为代表。

(2)分散授信。分散授信是指没有制度化的集中授信机构,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由大量的、分散的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办理,授信机构资金不足时,可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拆借;证券不足时,可向其他投资者借入。分散授信模式以美国为代表。

上述两种模式各具特色,各有利弊。分散授信模式的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性强、操作简单,但政府监控较难,对证券公司等参与主体的风险控制能力要求较高;集中授信模式则有利于隔离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风险,方便政府监管,但操作较为复杂。

5、我国应当采取哪种融资融券业务模式?

我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沟通渠道还不是很通畅、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能力有待增强、金融监管水平也还有待提高,因此,现阶段我国的的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采用“集中化、单轨制”的业务模式,即由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并由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服务。

试点阶段,证券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和证券向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不得动用投资者的资金和证券,不同投资者的担保品不能混用。

证券金融公司成立后,证券公司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转融通。

6、目前证券公司是否具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条件?

过 去,由于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小、证券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弱、投资者结构不合理、证券监管经验不足等原因,我国法律严格禁止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近年 来,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等一系列改革发展工作深入推进, 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已经出现一批符合融资融券要求的上市证券,部分优质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有了提高,投资者的投资经 验和风险承担能力也在增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因此,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经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可以 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7、我国推出融资融券交易有何积极意义?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四大基本功能:

(1)价格发现功能:融资融券机制的存在,可以将更多的信息融入证券的价格,使之能更充分地反映证券的内在价值。

(2) 市场稳定功能:完整的融资融券交易,一般要通过方向相反的两次买卖完成,即融资买入证券的投资者,要通过卖出所买入的证券,偿还向证券公司借入的资金;融 券卖出的投资者,则要通过买入所卖出的证券,偿还向证券公司借入的证券。因此,融资融券机制具有一定的减缓证券价格波动的功能,有助于市场内在的价格稳定 机制的形成。

(3)增强流动性功能: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证券供求,增加市场的交易量,从而活跃证券交易,增加证券市场的流动性。

(4)风险管理功能:融资融券交易不仅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工具,而且还有利于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市”的状况,方便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