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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注册指南: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条件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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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语:外资公司有哪些?外商独资企业注册的条件是哪些?需要的材料又是哪些?下面是相关的指南资讯,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外资公司注册指南: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条件与材料

  

一、外商独资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1、股东: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2、注册资本:没有特殊限定,符合公司法规定最低限额即可;

3、住所:商用写字楼或生产厂房,租赁期一年以上;

4、经营范围参考:

【1】***(北京)进出口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或“***的进出口、批发业务”等;

【2】***(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的研发;转让自有技术;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

【3】***(北京)广告有限公司等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

【4】某生产型外资企业

“生产****; ****及相关配套产品及系统的研发;销售自产产品”等。

二、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1、拟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名称1-7个;

2、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及银行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3、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及银行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4、房屋、场地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5、董事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委派方、任期、国籍、身份证件号码、亲笔签名)、董事委派书 (由投资方分别签字委派)、全体董事身份证件复印件;无董事会则需法定代表人委派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监事身份证明。

  外资公司五大类型

中外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的合作条件、收益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投资回收和经营管理方式及合作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归属等,均在合同中约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最重要的区别是,合作各方的投资或合作条件可以不折算成股权或者虽折算成股权,但收益分配、风险承担、债务分担及企业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等,可完全不按或不完全按其投资的股权状况来决定。投资回收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也可与合资企业不同,有更大的灵活性。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股权式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投资比例(股权)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企业。企业所获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

外商投资性公司

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