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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工作调查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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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规划局工作调查报告范文

为了进一步做好对县规划局的工作评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关于开展对县规划局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评议方案,并将此方案和县规划局的迎评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建立了评议工作领导组,并于4月25日召开了动员培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对评议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

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四个调查小组,分别由四位副主任带队深入到各镇(区),通过召开人大代表、镇村干部、企业负责人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建议意见。各镇人大根据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县镇人大代表通过参加培训、听汇报、看现场、走访选民和企业等方式,对县规划局和本镇建设服务所的规划工作进行了联动评议。另外,调查组还召集县政府办、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城管局、监察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农办、水务局等单位负责人座谈,进一步听取对我县城乡规划工作的建议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收集的建议意见进行了梳理,并及时向县政府及规划局进行了反馈。县规划局高度重视本次工作评议,主动向县镇人大代表汇报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县规划局自组建以来,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和省规划条例,以“四个一”的工作目标,积极履行城乡规划管理服务职能,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沿海开发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规划,加强规划管理,有效促进了我县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1.规划的组织领导体系不断健全,规划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县的规划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到位,规划委员会职能清晰、运转正常,做到凡是涉及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建设,基本能按法律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使我县的城乡建设行为逐步纳入了规划法制的轨道。规划局重视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近两年引进充实了一批年轻有为的专业人才,形成了一支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团结奋斗、开拓创新的规划队伍。

2.规划的编制不断深化,规划龙头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的《如东县城市总体规划》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编制了部分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综合交通、环境卫生、电力、燃气、绿化等专项规划也得到进一步优化和修编,海洋铁路如东客运站、栟茶货运站站前广场设计以及县城滨河景观等一批层次较高的项目得到了群众的好评。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重点组织指导修编了各镇新一轮镇总体规划、村镇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组织编制完成了五大园区的各项规划和各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对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

3.规划的实施不断推进,城乡面貌进一步改观。近年来,我县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大力推进规划的实施,城市开发建设驶入快车道。县城开发建设成效初显,一大批市政工程相继建成或正在推进之中,青园路改造工程、海花桥工程、钟山路南段等5个项目全面竣工,县城累计新增绿化面积近35万平方米。完成亚萍广场南侧地块、县城通用大东周边地块等10个征收项目,完成开发量110万平方米。规划局加大规划服务力度,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不少镇区建设有了新亮点。如岔河镇开发建设的恒基广场具有一定的品位和档次。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扶持,推动各镇村按照村庄规划,镇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曹埠上漫村和掘港掘西村被评为省级康居示范村。

4.规划的批后管理不断强化,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规划服务审批进一步规范,在全省率先实行工业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即时办结制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建设项目审批后,规划部门按照规划批后管理责任体系,纠正和查处了一些问题,减少了建设中改变规划、建筑退距不足、公共配套不到位和建设强度不够等问题的发生,使我县开发建设行为和项目建设不断得到规范,特别是对房地产开发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5.规划的透明度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强化。规划局通过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普及城乡规划知识。“阳光规划”的实施、规划审批公示和公告制度的推行、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对外开放以及规划局网站的开通,更好地扩大了市民参与面,提供了与市民群众进行广泛交流和沟通的平台。在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积极配合人大的视察检查和调研。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重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我县城乡规划工作近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引领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稳步快速发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1.部分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还不强,规划执行中还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由于规划的宣传培训指导还不够到位,少数干部的规划观念比较差,规划修编调整还比较频繁,规划执行缺乏严肃性和约束性,建设的随意性比较大。规划跟着项目走、建设指导规划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未批先建、改变建设规划以及新小区开发擅自提高容积率等现象仍比较突出。一些人大代表和群众反映,正在开发建设的盛世华城小区及周边项目建设密度过大,现在道路已难以承受过密的车流人流。

2.规划的地域特色不明显,城市建筑风格比较单一。县城虽然得到快速发展,但功能没有更多的扩展、品位提升不明显。城市规划建设中还缺失文化元素,缺少主题建筑、特色景观、亮点地标,没有很好的彰显海滨新城的个性。

3.各规划之间的衔接还不紧密,部分地块的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编制比较滞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后,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尚未编制,供电、电信、燃气、污水处理、产业布局等专项规划还比较滞后,城市拥堵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与方便快捷的要求还有差距。全县尚未形成协调统一的规划体系,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还有不衔接的地方,县城部分地块的控制性详规还比较粗放,给实施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破坏规划的行为经常出现,在市政道路和老城区改造中表现尤为突出。

4.规划服务发展意识还需增强,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规划的行政效率虽有所提高,但由于各镇规划人员特别是专业人员不足,没有在项目审批前对业主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没有把好审批第一关。局少数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不深,缺少工作经验,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还跟不上工作形势发展的要求;再加上规划、发改、国土、环保、消防等部门协调不够到位,造成一些项目审批中来回修改次数较多、审批手续繁琐、环节多,效率不高,部分业主和群众对此仍有反映。

5.规划执法体制还不明确,对违法建设查处没有形成合力。城乡规划法虽然明确了地方政府的执法权力,但各镇建设部门没有实际处罚权,查处违法行为时常力不从心。各镇城管中队被县上收后,镇级的查处力度更加乏力,执法依赖度很大。这次检查中,各镇普遍反映,对一些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没有切实可行的办法;人大代表建议要加大对东环路两侧的违法建筑查处力度。在对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部门间协同配合还不够,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规划与执法“两张皮”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6.规划对农村建房的引导和指导不够,农居点规划建设还有不少矛盾亟需解决。近年来,我县农村建房处于无序状态,“一层半”和“一户两宅”现象比较普遍,点外违建仍有发生。由于形势的发展变化,一些村庄规划和农居点规划与我县农村的实际不相适应,村庄基础设施无法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使规划形成一纸空文。农居点在推进过程中还有不少矛盾和问题亟需解决,如规划未经法定程序、用地不规范、布局不合理;政策不配套、奖励不到位,政策引领作用不强;基础设施跟不上,镇村无力承担土地征用和配套设施费用;进点农户房产证、土地证难以发放等,对此基层干群反映强烈。

三、几点建议

规划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也是各级政府指导城乡建设和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县政府及其规划部门要以城乡规划法为依据,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切实抓好全县城乡规划的各项工作。

(一)对规划部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