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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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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调查报告,欢迎参考!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调查报告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调查报告1】

一、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现状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县城市管理面临的执法考验越来越多、承担的执法职责越来越广、承受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重,但城管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1、工作强度大。随着我县**新区的建成,城市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工业园区纳入城区管理,人口不断积聚,“两违”管控、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

2、舆论关注多。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群众对此高度关注。大量城管负面报道见诸报端,城管几乎成为负面形象代言人,给城市管理工作造成巨大压力。

3、人员流失快。按照城市发展的需要,我县城管执法人员不足极大的影响城市管理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县城管局城管大队事业编25人,聘用编50人,聘用人员财政下拨人员工资1000多元/月,由于收入入水平和社会地位较低,严重影响了城管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人员流失严重,每年也有近10人相继离职。

4、社会理解少。城市管理主要对象往往是失业人员(含下岗工人)、失地农民、进城农民工以及孤寡残等弱势群体,为维持基本生活需求,在人员密集场所、集贸市场等场所摆摊设点、沿街叫卖,往往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这些原因都不同程度地给城管执法带来较大困难。

5、文明意识差。从城市发展情况来看,我县新增的城区人口主要来源于拆迁安置、进城务工等人员,大部分自身素质有待提升。受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影响,市民乱倒垃圾、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甚至有些市民还在小区绿化带种植蔬菜。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破坏了城市环境,影响了城市形象。

二、当前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城市管理是一项非常细致而繁重的系统工程,随着我县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逐渐暴露出来,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我县城市管理部门存在职能配置不尽合理,城市管理涉及的违章建筑、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占道经营、流动摊贩、车辆乱停乱放、户外广告及公共场所管理等职能,分散在城管局、建设局、规划局、交管大队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造成职责不清、多头管理,极大地削弱了城市管理功能。此外,部门、街道、村(居)委间缺乏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出现“有利就争,无利就推”、“批而不管,罚款了事”、“能管不管,想管无力管”的现象,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造成城管执法工作脱节,甚至贻误工作时机。

2、市政设施相对滞后。我县城区停车场建设相对滞后,从而导致部分车辆占用城区道路现象发生,不仅增加城区交通压力,也对市政道路造成极大破坏。城区主要商业网点停车位不足,无法满足私家车快速攀升,城区现有9处集贸市场,部分存在卫生状况较差、管理不够规范、规划布局不尽合理等现象,难以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

3、执法手段单一落后。当前,国家对城市管理还没有出台一部系统完整的实体法,对许多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的行为缺乏处罚治理的法律依据。城管在日常工作中面对最多的往往是纠正违法行为,在劝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执法手段只有暂扣物品和处罚,没有有效制约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效能,造成执法方式单一,行政执法成本过高。

4、执法环境亟待改善。城管执法的场合往往是马路执法、一线执法,而执法的对象成份复杂,又大多是弱势群体,城市管理执法环境相对特殊。一些市民受同情心驱使,盲目同情违章经营者,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被管理者的抵触情绪,致使阻挠执法、抗拒执法的事件不断发生,甚至发生暴力抗法事件。

5、队伍建设有待加强。2008年我县正式成立城市管理局,编制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而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这种定性不具备执法资格,仍面临身份、执法合法性等争议,目前,九江地区仅九江市执法局为参公单位,具有执法权。与此同时,城市管理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队伍人员整体年龄结构偏高,文化水平不高,法律专业人员缺乏,较难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

三、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几点建议

管理好城市,创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环境,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期盼和要求。对此,我县必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破解影响城市管理发展瓶颈,切实做到敢为人先,勇于突破,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

1、理顺体制,健全机制。高规格的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将涉及到城市管理职能统一划归城管局,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管理和执法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的弊端,着力构建“大城管”的综合管理体制。

2、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市民是城市的主体,也是决定城市管理水平的关键因素,抓好街道、村(居)委、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动,充分调动团委、妇联、志愿者、义工等组织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利用各类媒体曝光不文明行为,通过正反典型教育,激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管工作,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提高文明交通参与意识。

3、整合力量,联合执法。城管、交警等部门要强化一线执法,将更多警力、队员部署在街头巷尾,建立24小时联合巡查制度,重点治理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占道经营行为。公、检、法等部门都应为城市管理提供有效保障,形成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三位一体”的城管行政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问题,对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

4、创新思路,科技先行。积极探索政府出资向市场购买专业化公共服务,将乱张贴清理、停车管理、绿化保养等具体管理、服务业务推向市场,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选择有实力专业公司进行维护,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绩效,降低管理成本。发挥城管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作用,整合城管、交警、交通优势资源,对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处置。实现城市管理指挥智能化、监控可视化、管理网格化。

5、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面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综合素质和执法管理水平,对城管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严格奖惩考核机制,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将我县城市管理局列为参公单位,切实解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问题,使城管队员具备执法资格。

6、疏堵结合,常态管理。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规划建设便民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等专业市场,妥善解决流动摊贩、困难群众的生计问题。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调查报告2】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后,以前存在的重复处罚、执法空档、多头执法的现象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矛盾也就相应集中,城管执法依据不足、城管执法手段单一、城管执法程序不严、城管执法责任脱节、城管执法队伍不强、执法理念滞后等问题应运而生。以上问题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城管执法者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矛盾不断、城管执法者随意扣押相对人财物、不合程序执法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都造成了城管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紧张,大大损害了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制约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但是,我们所见到了上述现象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责任发生了横向转移,但由于原有机关的工作人员、编制、经费和其他职能并未随之转移,这就导致了城管执法机构获得的权力、人员编制和经费是有限的,而管理职责和义务却是无限的,由于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和防护装备,城管执法人员既没有人身安全保障,也缺乏执法权威,最近温州城管因依法对违章停车贴罚单被车主暴力殴打,就见证了这方面存在缺陷。但社会舆论往往同情弱者,因此,对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当行为的无情指责、各种争执的演变就成为了"最弱势群体"与"最委屈执法者"之间的"恩怨"纠缠。面对城管执法中的上述"两难"局面,政府相关人物和部门、城管执法人员和社会广大民众是不是应该有所反思呢?

二、对城管执法现状的几点反思

(1)树立城市管理新理念。服从规律才能发展,城市管理者应当顺应城市化的发展趋势,摒弃"一刀切"、"简单化"的管理理念,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网格管理。比如针对小商小贩,可以根据不同的城市功能区域进行分类管理,设定不同层级的限制进行管理,比如分为禁止区、限制经营区和开放区,让管理相对人在张弛有度的制度框架内自由选择。事实上,很多国际化的大都市如伦敦、巴黎等城市中,街头的小摊、小贩和流浪者都作为一种独特的风景在城市的缝隙中生存,而不是被完全推出城市,因为他们也需要生存的空间,更何况管理者没有这样的权力,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2)反省执法对象与目的。在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暴力的强制手段,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剥夺公民财产的行为(如城管执法中不按程序没收工具、扣押财物等),永远应该受到最严格的限制,并依宪法和法律而行,依司法程序而行。应当明确,城管执法的目的不是与其他部门争利,更不是与民争利,而是为了使城市的运行更为流畅,使城市的环境更美好,使生活的人能够感觉更加和谐;不是以暴力将小摊小贩赶出城市,而是更加"善意"地进行管理,使管理者乐于按政府制定的规则活动。因为一个法治政府如果允许它的执法者可以随意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这样的执法行为不但不符合法治精神,而且与法治政府的目标也会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