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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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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如下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篇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1号)要求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系列宣教活动,引导社会各方面注意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反映出的新动向、新问题,增强防范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氛围、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

二、组织机构

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由省安委会办公室主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办。成立由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郭鹤立为主任的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2)。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在各市(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中央在甘及省属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市(州)、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中央在甘及省属企业要紧密围绕宣贯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开展“厅(局、市)长论安全发展” 活动。通过邀请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各市(州)安委会负责同志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中央在甘及省属企业负责同志要把企业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三是组织宣讲团下基层宣讲安全生产知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安委会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市(州)、县(市、区)、乡(镇)和企业,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四是在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发展论坛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在线访谈等方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省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兰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兰州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会场,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加强依法治安”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各级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要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点要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同时要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单位、本行业企业开展活动。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安委会要充分发挥当地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三)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各市(州)、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中央在甘及省属企业要加强与媒体合作,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要做好省级代表队的选拔推荐工作,积极备战全国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大赛。

(四)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并择优组成演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演讲,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省安委会将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制作下发警示教育宣传片,各市(州)、县(市、区)广电部门要开辟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栏目,“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天播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片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各级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要在本级本系统单位和本行业企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意识。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区域性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以及“平安校园”等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结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等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学校、商场、KTV等消防重点单位和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协调各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在主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七)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征集展映活动。各市(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要广泛调动社会各种资源尤其是专业创作机构,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微电影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和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择优选取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在省安监局网站和每日甘肃网发布,并推荐精品上传至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参加全国评比。

四、“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各级安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选取危化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邀请专家、主流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安全知识送书行。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针对家庭、社区、农村、企业、户外、公共场所等范围,区分用电、用气、消防、交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类别,以常识、须知、要求、应急措施、温馨提示等为重点内容,编印下发《全民生产生活安全知识读本》。各级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要组织专人采取“七进”(进机关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宗教场所)的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知识送书行活动,将《全民生产生活安全知识读本》发放到群众手中,做到安全宣传入脑、入心、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三)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各级安委会要选取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邀请本地和省级主流媒体,深入采访宣传地方各级政府及行政村“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推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总结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推动落实。

(四)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各级安委会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程和成效,着力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五)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行。各级安监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突出危化、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校园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要探索组织安全体验科目进城市、社区、村镇、企业、校园,组织开展黑暗烟热环境逃生、灭火自救、道路交通事故、外伤急救、家庭防火灭火等训练体验活动,通过媒体广泛报道,让参与者在训练体验中提升应急能力,在全社会掀起应急演练活动高潮。

(六)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级安监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email protected]),做到即时拍即时传,经分类梳理后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上公布,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隐患发现者给予适当奖励,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心下移,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要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各级组委会要适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并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市(州)安委会、中央在甘及省属企业要确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由本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4)于4月25日前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联络员于每周四上午12时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遇到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4月25日和7月5日前要分别将20xx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和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篇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1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以强化安全观念、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安全隐患为重点,通过专题活动、集中宣传等形式,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宣传启动日为6月1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6月16日。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活动内容

(一)抓好四个重点内容的宣传

1. 抓好安全发展观念的深入宣传。继续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积极传播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声音,广泛宣传阐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把安全发展观念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有机融合,在全社会凝神聚气,形成共识,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2. 抓好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继续深入企业宣传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以分批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要求企业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内容,做好对即将出台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计划,通过在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集中报道,深入企业开展专家解读、政策宣传等方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 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宣传。各市(区)要结合《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利用安全检查、安全调研等时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宣传,重点宣传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要求;各企业要通过公司领导讲话、张贴安全责任图、竞赛等方式,重点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覆盖”内容及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责任。

4. 抓好安全生产知识、常识的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通行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防踩踏、职业病辨识和防治,烟花爆竹储存和燃放、城市燃气安全使用等知识常识的宣传。

(二)开展好八项重点宣传活动

1. 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6月1日是全省“安全生产月”启动日,省上届时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各市(区)、各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工作,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对20xx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进行全面安排。

2. 开展“领导谈安全”活动。各市(区)主要领导要围绕宣传贯彻中、省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在省、市主流媒体刊登讲话,谈认识、谈体会。省上将统一在《陕西日报》开设专版“领导谈安全”,刊发各市(区)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在省安监局网站开设专栏,对各市、县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评论和体会文章进行刊登。

3.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区要按照中、省的统一部署,6月16日同时举办咨询日活动。省安委办与西安市安委办联合开展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陕西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省政府领导将出席活动。各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平面媒体、移动媒体、网络等平台,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宣誓、安全生产万人签名、安全生产书画展示、安全文艺节目展演、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短片等活动,拓展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

4. 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媒体合作,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

5. 开展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选取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树立“居安思危、长治久安”的安全观念,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别要针对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的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6. 加强群众应急体验训练活动。各市(区)、各单位要突出社区、村镇、校园等重点,积极组织群众开展黑暗烟热环境逃生、防火灭火、高空缓降逃生、地震避险、交通事故、洪涝灾害、外伤急救等自救、互救体验训练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应急处置能力。

7. 开展“安全随手传”宣传活动。各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微信传递迅速、趣味性强的特点,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用微信传递安全。通过编发安全知识常识、拍摄安全宣传活动图片等进行安全传播。各企业要动员组织企业员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微信公共平台,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隐患发现者将给予奖励。

8. 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积极开展“送视频、送法规、送图册、送读本”活动,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志愿者,以发资料、送挂图、将安全等方式,深入社区宣传安全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知识知晓率、参与度和自救自护能力;开展“火灾或地震疏散逃生演练”、“安全漫画比赛”、“安全知识进学校”等安全文化教育活动,培育学生从小注重安全的良好习惯。

各市(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的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开展好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系列宣传。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的具体活动,带动基层、企业人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的意识,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紧扣主题,服务大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扣“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安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发现工作典型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新闻媒体要播发公益广告,进行热点追踪,搞好舆论监督。省、市和企业自办媒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安全宣誓、签名、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安全文化到企业、展览展示等方式和手段,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加强考核,及时总结。要建立“安全生产月”考核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考核,认真填写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见附件)。请各市(区)、各部门明确一名“安全生产月”联络员,于“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活动信息发至省安委办邮箱。各市(区)、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于4月29日和7月5日前分别将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考核评分表报送省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