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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积金如何提取

公积金 阅读(1.88W)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市公积金如何提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圳市公积金如何提取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首先是登录深圳公积金的官方网站,预约提取的时间和办理的网点。然后是把个人的身份证和公积金卡拿到预约的网点进行办理。最后是在办理业务时签订网上自助提取的协议,在官方账号上进行处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