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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怎么办理

公积金 阅读(2.97W)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怎么办理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怎么办理

第一步:准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申请人需准备以下申请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资料、购房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1、个人身份资料:

(1)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1份;

(2)户口本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1份;

(以上材料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人提供。)

(3)婚姻关系证件原件1份;(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件;未婚者不提供。)

(4)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1份。(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购房资料:

(1)购房合同(正本)原件1份;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

(2)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1份。

3、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1)离、退休证书原件1份;

(2)离退休职工申请贷款当月或上一个月记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发放记录的银行流水单原件1份;

(以上材料由离退休职工提供)

(3)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1份(异地缴存借款申请人提供)。

说明:

1、对于离异的,除离婚证外也可提供离婚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2、对于需要申请组合贷款的,则组合贷款商贷部分资料请按照银行商贷要求准备。

第二步: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可于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在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服务大厅,借款申请人在大厅引导员的协助下领取业务办理号等待办理业务。

3、借款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办理业务,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第三步:借款合同签约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申请人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

第四步:贷款发放后领取资料

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领取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借款人领取个人资料后,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条款内容,重点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按期足额还款。

扩展资料:

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