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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 阅读(1.37W)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德阳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德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1)具有德阳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人均年收入按实际家庭成员来确定。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市统计局根据统计结果,每年1月份报政府批准后发布);

(3)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不包含转让自有产权住房2年以内和转让公房4年以内的家庭);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共同生活,且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因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以家庭或者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注:符合本条第一款(1)(2)(3)项条件且达到35周岁的单身人士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1)在德阳市市区实际居住三年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时间证明);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连续在德阳市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含2年);

(5)单身人士申请须年满35周岁;

(6)在德阳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