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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河长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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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是为了进行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下面湖北省河长制工作总结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湖北省河长制工作总结

湖北省河长制工作总结【1】

一、概述

根据《**县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办字〔20xx〕90号)要求,我县对辖区内主要河流实施了“河长制”管理模式。我局也立即确定了1名科级干部为“河长制”责任单位责任人,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并及时上报了县“河长制”办公室。作为“河长制”责任单位,环保局积极开展了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等工作。

二、目标完成情况

“开展河湖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和“水质恶化倒查机制”两项目标任务,经自查自评,均已完成目标任务。

1、**县政府于2014年8月20日出台了《**县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办字〔2014〕39号),开展了全县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

2、**县环保局于20xx年5月4日制定《20xx年**县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开展了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源水质监测工作。

3、**县环保局于20xx年6月14日制定《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等工作。

三、做法与成效

1、开展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我县于2014年就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县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制定《**县辖区内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办字〔2014〕39号)。通过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公、检、法会同环保、工商、矿管、林业等部门于2014年8月出台了关于从严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全县16个乡(镇)在圩镇等人口密集场所、各村委会所在地,特别是小矿产品加工集中地等醒目位置,刷写、悬挂宣传标语和宣传横幅,张贴《通告》,累计张贴303份。二是2014年9月开始我县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单位停止向拟停产整治的污染企业贷款,以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工商、公安、供电、矿管、安监、水利等部门于2014年9月底依法取缔了31家无证非法小矿产品加工作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扬眉江流域21家小矿产品加工厂,进行了约谈并下发停产整改通知书,县环保局联合县供电公司和当地乡(镇)政府、派出所组成工作组,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8—9日对上述21家小矿产品加工厂采取拆表断电的措施,实行全面停产整改。2015年8月-11月,开展**县大江、小江、章水3大流域水质污染整治活动,对21家违法矿产品加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其中取缔1家家庭作坊式小矿产品加工厂;拆表断电,停产整改19家违法小矿产品加工厂;依法拆除1家非法小矿产品加工厂选矿设施。20xx年对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加强了日常监管,巩固了水质污染整治活动成果,各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河长制”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响应省市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推动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进。我县制定了《监测工作方案》,按规范开展了水质监测工作,我县地表水出境断面有两处,分别在大江、杰坝七星湖断面和扬眉江、龙勾乡东山村断面,水质监测每月开展一次。根据20xx年根据**县国家重点功能示范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断面常年监测平均值符合ⅲ类水质要求,水质优良率100%,氨氮、cod等部分指标浓度低于往年。根据有关监测结果,如出现水质不达标情况,我局将立即启动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认真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找到污染源头并妥善予以处理。

2、开展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完成了长龙、关田、思顺、过埠、扬眉、龙勾、文英、聂都等8个乡(镇)农村饮用水安全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了以上8个乡(镇)饮用水地10个取水口水质监测工作。三是加强乡(镇)饮用水水源日常监管。依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对保护区内的群众实行严格的环保措施。禁止修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严格管控畜禽养殖和化肥农药使用,加强生活垃圾清运管理,确保农户保护水源的责任心和主动性持续增强。下一步,我局将开展全县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标识、警告设施和隔离防护工程等建设工作。

3、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我局于20xx年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局结合环陡水湖农村综合治理工程的有序推进,在我县过埠镇(我省首批“百强中心镇”)、横水镇茶滩村、铅厂镇长河坝村(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村)第一批新建了5座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下一步,随着我县环陡水湖农村综合治理工程的全面铺开,我局将对环陡水湖周边11个乡镇内继续新建56座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确保城镇生活污水不直接下河。

四、存在的问题

1、水源地保护有待改善。水源地树种结构不够合理,封山育林管护还不够到位,村民在山里生产生活,开荒种粮、种果树,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倒入河里,严重污染饮水水源现象依然存在。

2、历史遗留包袱沉重,影响流域环境质量。我县有色金属的采选有一百年的历史。长期的开采遗留下了大量含重金属的废渣、尾矿、尾砂,大部分没有得到妥善处置,重金属经过淋溶源源不断地进入土壤、水体,影响了流域环境质量。

五、自评结果

20xx年度“河长制”考核工作,我局主要涉及制定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方案、治理进展及水质情况、水质恶化倒查机制、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等四项目标任务。前两项我县无此项工作,可直接得分,计18分;后两项已完成目标任务,计13分。环保局总自评分31分。

湖北省河长制工作总结【2】

省水利厅深入学习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重要治水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治水兴水决策部署,全力深化水利改革,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防汛抗旱减灾有力有效。一年来,有7次强降雨过程造成全省85个县(市、区)遭受洪涝灾害。通过采取综合措施,调度水库安全泄洪30亿立方米,泵站累计排水140亿立方米,减少受灾人口92.7万、避免人员伤亡4360人、解救受困群众9000人,减少受淹城市14座、耕地209.1千公顷,避免粮食减收112万吨。伏秋时节,我省局部地区出现干旱,受旱面积219.1万亩,各类直接经济损失16.3亿元。各地各部门强化工作责任,累计抗灌农田186.3万亩,临时解决8520人、1630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为农业增产、粮食丰收、农民增收提供了水资源支撑。全年实现防汛抗旱减灾社会效益88亿元。

二、水利改革工作成效初显。5个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方案全部通过批复,13个省级试点编制了实施方案。水利工程审批事权下放改革试点取得进展。新增5处省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继续推进4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5个国家级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推动全省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确权126万处,占已摸底小型水利工程总量的89%,基本落实了管护经费。出台了《湖北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管护购买社会力量服务管理办法》,有力推进了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步伐”。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已经完成并开始运行。建设管理制度创新迈出了坚实步伐,组织编写了《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设代建制操作实务指南》。编制了《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以环梁子湖流域为重点,启动了以责任机制为重点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在仙桃、潜江、夷陵、宜都4个县市开展了“河长制”试点。全省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有35个已全部开工建设,整治长度607公里。

三、年度投资计划强力执行。成立了厅加快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央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执行进度方案,实行月调度制度。2015年,中央共下达我省投资计划111.3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81.92亿元,地方配套29.43亿元,共分解下达建设项目658个。截至年底,全省已完成投资104.66亿元,其中已完成中央资金79.35亿元,完成率分别为93.99%、96.86%。重大项目投资计划34.98亿元,完成投资33.12亿元,完成率94.68%。其他面上水利工程投资计划55.76亿元,已完成50.92亿元,完成率91.34%。在水利部组织的2015年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年度综合考核中,我省被评为优秀等次。

四、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和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获批。鄂北工程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1亿元,完成投资9.85亿元;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完毕,完成年度投资6.14亿元,预计20xx年底完工。洪湖东分块蓄洪工程可研已通过国家发改委评估。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工程可研报告由水利部出具了审查意见,移民大纲、水保专题已获批复,环评专题也已报环保部审查。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可研报告和环评、移民大纲、水保等专题已经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防洪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专题已报长江委审查。洪湖东分块分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可研报告正在抓紧编制。神农溪引江补汉工程已初步纳入南水北调中线二期工程规划,配合长江委抓紧开展规划论证。同时,研究提出“十三五”水利发展的总体布局、重点任务,谋划了一批投资规模大、综合效益明显的重大水利工程,基本形成了“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成果。

五、农田水利建设有序开展。全省共开工各类水利工程30余万处,完成土石方11亿立方米,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704万亩,除涝面积550万亩,改造渍害中低产田110万亩,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列入172项重大水利工程的20处大型灌区、4个规模化高效节水项目,已完成年度中央投资计划90%以上;18处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10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107个小型农田水利等工程已完成年度中央投资计划90%以上。

六、民生水利建设扎实推进。争取中央下达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两批投资计划共20.62亿元,第一批计划已全部完成,解决了349.79万农村居民和62.93万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第二批水质监测项目中央投资已全部完成。102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有88个县(市、区)出台了工程运行管理办法,79个县(市、区)落实了维修养护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了蔡甸区桐山灌区改造、嘉鱼县渗子湖灌区改造、监利一弓堤灌区改造、汉北河(汉川段)综合治理二期等水利血防工程年度中央投资3026万元。完成病险水库加固1106座,加固投资17亿,按期完成“十二五”病险水库加固任务,完成大中型水闸加固25座。新增水电装机25万千瓦,完成22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10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实施299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项目。

七、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实施了《湖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宜昌黄柏河水源地、夷陵官庄水源地等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稳步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报请省政府批准印发了《湖北省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公布了《2014年湖北省湖泊保护与管理白皮书》。编制完成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湖北省湖泊水利综合治理规划》和全省30平方公里以上单个湖泊的水利治理规划。启动了湖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建成了湖泊卫星遥感监测系统,查处涉湖违法案件27起,编发《湖北省湖泊巡查与监控月报》8期。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审批方案1008个,验收项目172个。统筹推进“丹治”、坡耕地、革命老区、石漠化、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重点治理工程,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90平方公里。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动态监测和湖北省水土流失普查成果遥感复核,编制完成2014年湖北省水土保持公报。开展了水面光伏电站试点工作。指导创建了2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八、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常抓不懈。湖北省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2012-2015年)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验收委员会认为,湖北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各项任务,起到了试点工作探索和示范作用,具有推广和借鉴意义。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省级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管理指标体系全面建立。组织完成了对全省17个市州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考核。在32个大型灌区和部分重点中型灌区取水口建设143个水位流量实时在线监测设备,首次实现对农业用水的监控;在40个市界河流断面建设水位流量实时监测站,实现重要河流断面流量的实时监控;对15个水质实验室设备进行改造,满足了对全省所有省级水功能区监测实现全覆盖的监测能力需要。

九、建设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五制”制度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建立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管理体系,在市场准入和市场交易中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利用日元贷款城市防洪项目后评估工作顺利启动。全面开展工程质量飞检,对抽检不合格的进行整改和督办。强化建设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和旁站监理等制度,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实行建设管理分级制度,把建设管理权限分为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各项建设管理工作监管力度。建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招投标绿色通道,对已经列入规划,资金未及时下达、只有预计划的项目,根据已批复的设计方案提前进行招投标,有效简化了招投标程序。我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被水利部考核评定为A级,居全国第三、中部地区第一。

十、水利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分别经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下放2项省级许可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组织开展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信息登记工作。加强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省级水行政职权事项由193项减少调整为89项。水利“六五”普法通过省级验收。完成省水利厅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基本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举办省级水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试点,规范权力运行行为。研究出台湖北省水利综合执法示范单位验收办法和评分标准。完成了6177座水库注册登记和复查换证工作,对10座水库水闸运行管理进行督查,不断提高管理意识和水平。积极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完成了50个大中型水电站水库水雨情遥测系统建设。开展全省性安全生产检查督办活动6批次,排查整改一般安全隐患971处,全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居全国水利系统和省直单位前列。加强协调联动,完成51个水利项目的自主稽察,基本实现了厅直管在建项目稽察全覆盖。开展汛前水工程执法检查、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丹江口库区打非治违行动“回头看”、重点水事违法案件督办等执法活动,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对非法采砂保持高压严打,进一步健全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体系,把河道采砂管理纳入综治考评范畴,实现了全省河道采砂秩序总体可控。依法依规征收水利规费。加强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创建了一批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十一、水利资金分配管理方式创新发展。对中央、省级维修养护资金等财政专项,按照县级财政配套数、需求数、绩效考评成绩、地区政策倾斜等因素,实行按因素法分配资金。将水利财政专项的合规性审批、验收权限下放到市(州),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提升监管效率。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合理运用绩效考评成绩,有效改变了“重建轻管”的局面。

十二、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再创佳绩。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抓一促”活动和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配合省直机关工委来厅巡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深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湖泊保护志愿服务全面推进。电影《爱在青山绿水间》荣获全省第十五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评审特等奖,蒋志刚同志荣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加强水利新闻宣传和水情教育工作,“童心亲水伴荷香——守护莲花湖行动”项目在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上获得金奖。积极开展“三万”“双万”活动和新农村扶贫工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倍受好评,省人大李春明常务副主任更赞扬道“为人民群众巴心巴肝办事,工作作风值得学习”。我厅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等荣誉。

十三、机关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审计监督能力日渐增强,“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度下降。绩效管理与评价工作再上台阶。水利部门预算经费持续增长,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政府采购工作日趋规范。创建“平安水利”,依法办理水利信访,综治维稳工作连续12年获评省优胜单位。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等工作呈现高标优质新常态。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积极开展关爱困难职工、女职工、留守儿童等帮困慰问活动。因公出国境管理不断规范,外事接待工作高效圆满。水利科技工作进一步加强,“三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效显著。后勤管理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服务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能力显著提升。

湖北省河长制工作总结【3】

一、堤防建设与工程管理

1、协调好仙汉、洪湖、潜汉、林管所现有湘林90苗木的调度和湘林80的采购事宜;做好13万株林木栽植的准备工作;组织召开一次植树造林现场督办会议;做好省堤防局20xx年度年终检查考核准备工作。(局堤管科办理)

2、加强部门预算项目的现场管理;做好质量、进度等管理工作;狠抓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在建项目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继续推进杜家台项目的用地预审。(局工程技术科办理)

3、做好汉江杜家台分洪闸除险加固工程结算工作;督导九沟桥施工相关工作。(局分蓄洪科办理)

4、加强节日巡查,重点防范河道管理范围内迁坟埋碑等违章行为;做好迎接厅年度水政工作考核的准备工作;组织学习《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局水政支队办理)

二、宣传教育与内部管理

1、完成20xx年新闻稿件统计;撰写20xx年全局工作总结、职工代表大会行政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完成大事记的编写;春节前对全局重点安全生产单位进行巡检;编制20xx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清单,完成1月份工作清单任务;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起草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做好机关日常管理及公务接待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对12月份机关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完成20xx年各项会议、培训计划的定点采购煞尾工作,并做好支出核实及结算工作;安排好春节期间的政务值班工作;做好迎接省厅综合考评的准备工作;组织召开水文化研究课题项目推进会;做好宣传、综治、档案专项表彰的准备工作;完成档案资料外借统计、20xx年档案年报及2014至2015年档案台账统计及上架等工作。(局办公室办理)

2、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及会后汇报等工作;继续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水利厅目标责任制党建考核的迎检工作;开展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大病职工的走访慰问;积极争取省总工会、省水利工会帮扶,完成20xx年“两节”期间因病致贫困难职工申报工作;完成工会20xx年财务决算、20xx年财务预算工作;做好职代会相关工作;按厅团委要求,上报近期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全年团员统计报表工作;做好机关支部党员有异动变化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配置工作。(局党办、工会、团委办理)

3、做好领导班子述职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干部年度统计报表和全局职工年报统计工作;继续做好20xx年度科级干部选拔资料归档和科室文件、党校学历认证、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拟定综合表彰和科级干部集训方案;调整遗属困难补助标准;做好招聘人员培训入职工作及20xx年度全局职工电子信息修改、正常晋级工作;完成全局干部职工20xx年第二次调资工作;做好第二次绩效工资审批工作。(局人事科办理)

4、认真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收集汇总统计并上报全局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继续做好离退休人员教育引导与服务管理工作。(局离退休管理科办理)

5、节前对两院内的水电、公共照明、彩灯等公共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年前对单身宿舍进行清理,为年后的维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出租门面的合同签订工作;配合市创卫办做好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后勤服务,签订物业外包合同和20xx年度门面出租合同。(局后勤中心办理)

三、防汛工作

1、继续做好20xx年度水雨情资料的整编及各类资料的清理与归档工作;抓好20xx年度应急整险项目验收资料归档与验收煞尾工作。(局防办办理)

2、密切关注水情变化,做好田关闸与三座橡胶坝的多目标统筹调度,保证东荆河沿线生态、生活用水及东分块工程施工通道建设;按照省防办调度令,做好泽口闸的生态补水调度;配合省防办做好东分块工程协调工作。(局防办办理)

3、按照省厅文件精神,落实20xx年度汛期汉江险情整治方案编制和资金落实工作;督促仙东(3处)、洪湖(15处)、钟祥(2处)三分局加强与当地水务和财政部门的沟通汇报与协调,会同水务局逐一编制整治方案,确保20xx年汛前完成所有险情的整治工作。(局防办办理)

4、研究制定20xx年度汛前检查工作方案,督促各分局认真做好汛前检查工作。(局防办办理)

四、财务与监察审计

1、编制、审核、汇总、上报20xx年度财务决算;完成财务管理、水利经济年终检查的刹尾工作;起草职代会预决算报告;做好省水利厅财务收支审计迎检工作;整理财务资料;做好局设计院及支部党建相关工作。(局计财科办理)

2、通报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检查情况;制定、下发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起草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签订责任书、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迎接省厅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做好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加强 “两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展节假日明察暗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