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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科2016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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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笋岗街道安监科20xx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年度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始终坚持“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和各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推动和促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20xx年我街道未发生安全生产及消防死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安监科2016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1.我街道于20xx年3月12日星期四下午在笋岗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了《20xx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街道杨冬柏书记主持。会上各相关部门总结汇报了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街道领导部署第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杨冬柏书记与各社区工作站签订了《20xx年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2.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加强安全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罗安监管【20xx】55号),我科室每半个月准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结合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我科室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三小门店未发现违规售卖烟花爆竹。

4.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深入开展春节、元宵节和“2会”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深消安委【20xx】5号)的要求,我科室从2月12日至3月12日在全街道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本次行动共排查门店137家,无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5.为认真落实好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开展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平安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从1月4日起,我科室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平安百日”攻坚行动,本次行动期间实行信息每周报送。共排查门店及企业886家,发现隐患38处,已全部责令整改。

6.根据《罗湖区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自20xx年12月起,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街道内4家劳动密集型企业每周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等。

7.为落实市区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锂电池企业的安全监管,我科室开展了锂电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调查范围是从事锂电池及锂电池原材料生产的所有企业。经检查,我街道均无锂电池企业。

8.按照《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府函【20xx】35号)的要求,我科室对辖区活禽销售档口及从业人员数量进行了统计,经检查,我街道共有14家活禽销售档口。

工作中的建议:加强社区安全专干及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做好安全生产的教育宣传;完成全年区布置的行政处罚立案单位的工作任务,做到零诉讼;做好各专项治理、专项整治的检查任务;做好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篇二:大榭开发区安监环保局20xx年度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安监环保局在管委会、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开展“三年攻坚、五年倍增”行动计划,抓好安全保稳定,抓好环保促发展,抓好质量惠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全区安全工作形势基本稳定,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其中工矿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区域空气质量优良率按API计98.4%,按 AQI计90.4%,持续优于宁波市总体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深化“安全护航”行动,夯实安全生产监管根基

1.优化监管模式,综合监管与行业履职线面交织

根据《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切入点,完善管委会、党工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

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我区产业结构和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实施《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优化设置,明确职责,新成立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业企业与港口(仓储)、建设工程与城镇燃气及房屋拆迁、文卫社保及“三防”森林防火4个专业委员会,形成管委会抓面、行业主管部门抓线、企业及有关场所抓点的立体式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得到完善落实,监管模式实现优化。

2.提升监管力度,源头提质与长效治理多措并举

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人员370余人次,检查企业185家次,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8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7份。重点监管对象扩增至75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排查隐患1826条,整改率达到100%。

(1)源头提质与扩面整治相结合。一是在源头上打牢安全基础。依法完成危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条件审查5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7次、试生产方案备案 5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次、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审查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换)发30家,督促银亿公司整改乙硅烷项目安全评价存在的重大缺陷,责令华泰盛富对乙酸仲丁酯项目安全布局设计进行调整并重新进行安全审查,在源头上把好安全准入关。

二是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扩面整治。抓好危险作业安全专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废气处理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这四项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排查并整改危化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生产隐患21条,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排查整改公共区域管道管理中存在的隐患;督促3家涉废气焚烧危化企业落实了安全保护措施;监督12家涉化学品罐区企业在监测监控设施、特殊作业管理、源头管控、公共区域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等8个方面排查整改隐患46 条。

(2)基础建设与长效监管相结合。一是稳步推进标准化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成效,着力建立危化企业标准化运行长效机制,引导鼓励企业提升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完成综研化学、菱化高新、三菱化学3家危化企业标准化复评换证审查,组织9家一般工业企业首次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指导首批6家一般工业企业启动标准化期满复评换证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4月23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公告,17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成为首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我区的万化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以考核总分第一名名列榜首,成为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第一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二是按照“主动积极、重点先行、依法管理”的原则,督促48家标准化达标企业先行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和公示制度,稳步推进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

(3)应急演练与事故实战处置相结合。一是提升事故初期处置技能。11月7日在万华化学成功举办由11家企业55人参加的第四届危险化学品企业一线员工应急处置技能大赛。“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6家危化企业参加宁波市第五届危化企业员工应急处置技能大赛,荣获唯一的园区优胜奖。二是妥善处置“9.25” 三菱化学闪爆事故。闪爆事故伊始,应急预案启动及时,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响应、密切配合,使事故得到妥善处置,可以说是一次安委会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协同应对、企业同步应急的成功案例,为今后类似事故的处置积累了经验。

(4)区域封闭管理完成框架设计。抽调骨干力量,积极主动推进榭北工业园区封闭式管理这项重点调研工作,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通过对照大榭开发区安全生产现状评估报告,做了大量的专业咨询、分析论证,结合园区产业结构、布局规划、循环经济、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了榭北化工园区封闭式管理近期与远期封闭框架方案设计,并已通过专家讨论评审,为20xx年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打下了基础。

(5)特种设备监管抓大治小平稳有序。一是跟踪服务重大项目、重大设备落地。提前介入中海油三期、福基石化重点项目建设,协助做好进口设备的报检工作;指导万华5万吨水性树脂项目、环氧二期办理特种设备施工手续并跟踪施工进度;开展万华氯化氢氧化项目监检、万华热电410吨备用锅炉水压试验和汉圣石化登记核查。二是消除散小涉危行业的安全隐患。以本岛传统行业升降机、起重机为重点,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检查45家次,发现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各类问题47个。

(6)安全技能与安全意识同步提升。以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立足“三早”(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体现“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通过“四强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强化隐患排查、强化事故应急),营造 “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完成对企业主要负责人150名、安管员250名、特种作业人员500名、其他从业人员6000名、累计6900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目标。

3.开展铁腕执法,专项整治和责任追究双管齐下

(1)集中开展“八打八治”专项治理现成效。根据《大榭开发区安委会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结合《危险化学品三场所二企业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立即开展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排摸全区涉氨制冷、船舶修造、可燃爆粉尘、喷涂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51家,以普遍使用可燃塑粉的保险箱行业为重点,重点推进我区可燃爆粉尘企业专项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73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切实提高了我区保险箱行业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危险的了解和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