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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保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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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国家城乡居保政策,全面纵深推进我县城乡居保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相关要求,对20××年度我县城乡居保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城乡居民保工作总结

一、保费征缴工作

1、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民生任务要求,20××年全县参保任务9.3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发放人员2.2万人,新参保扩面征缴7.14万人。

(具体任务数见附表一)

2、征缴方式:

采取日常常态化征缴与重大节假日突击征缴,下半年9—12月集中征缴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保费征缴。

3、考核措施:

20××年度,县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按组织领导、资料规范、工作进展、工作措施、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二)

二、养老金发放工作

根据国家城乡居保政策要求,以每月及时、足额、准确发放为目标,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每月上旬(110号)各乡(镇)劳保所应将本乡(镇)新增领取待遇人员(60周岁)及死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上报县农保局业务股。上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齐全(新增发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存折复印件、申报表,死亡人员证明等),业务股每月15日前将本月发放明细上报省信息中心及县财政局审批。

三、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1、参保居民纸质档案(含60周岁以上待遇发放人员纸质档案):

根据管理一生、记录一生、保障一生的原则和国家城乡居保档案规范管理的要求,各乡(镇)劳保所应按年度将参保人员个人身份实际情况填报申请参保表(或待遇领取表),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分村、组整理后,上报县农保局审核归档一份,返回乡(镇)劳保所备查存档一份。20××年5月底应将20××年参保档案资料全面整理完归档,7月底之前将20××年参保档案资料全面整理完归档,20××年底征缴扩面任务完成后应在20××年元月底之前将20××年档案资料整理完归档。

2、信息系统录入管理工作:

各乡(镇)劳保所每月进行一次参保人员信息清理录入工作,将本月年满60周岁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及时转录为发放信息,死亡人员应及时终止其个人参保信息,县农保局信息中心应每月及时进行系统审核调整。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应逐步实现规范、常态化进行。

四、生存认证工作

坚持常态化认证与集中认证相结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