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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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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史志办公室:

关于开展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国家将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守刚,副省长王随莲、季缃绮等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省长郭树清一个月内连续两次批示,要求“不能停留在议论上,要有计划、规划和工作部署。请发改委、财政厅、文化厅以及史志办、党史办、档案局等部门研究,在明年工作中落实。”“要及早谋划,在抗战纪念宣传、文献征集、设施建设等方面搞一批实实在在的项目,同时响应国家活动计划,积极推动两岸合作,增加国际交流,讲好山东的抗战历史和今日经济文化繁荣发展的故事。”省史志办经过慎重研究和组织专家论证,撰写了《关于贯彻落实郭树清省长重要批示开展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的报告》,决定组织编纂《铭记历史 鉴古开来——山东抗战遗址和纪念设施名录》《山东抗日将士传略》,开展“忆峥嵘岁月 迎伟大复兴”山东抗战口述史征集和抗战史料文物征集活动。上述项目,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为抓好落实,请各市、县(市、区)史志办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为中华民族由近代以来陷入深重危机走向伟大复兴确立了历史转折点,充分显示了中华民族有同侵略者血战到底的气概,有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山东是革命老区,在抗战时期地位十分重要,山东军民浴血奋战,为抗战胜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谱写了慷慨激昂、共赴国难的民族壮歌。开展抗战纪念宣传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可以缅怀弘扬先烈的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各级史志机构要把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提前准备,早作谋划,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总体安排,开展行之有效的纪念活动,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做好“自选动作”,增强工作主动性。具体工作中,一是充分发挥编史修志特长,编纂本地抗战专门志或地情书籍,全面记载当地抗战历史,弘扬齐鲁儿女的爱国情怀和民族精神;二是开展山东抗战历史专项研究,从理论高度总结山东抗战经验,探索历史发展规律,提炼升华民族精神,服务当代,启迪后人;三是通过方志馆、地情网站、方志期刊等平台和窗口,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四是把抗战史志成果纳入“山东省优秀史志成果奖”评选范围,并适当予以倾斜,争取明年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日集中推出一批成果。

 二、组织编纂《铭记历史 鉴古开来——山东抗战遗址和纪念设施名录》

今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我省有8处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根据郭树清省长、王随莲副省长要求,9月份省史志办组织开展了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摸底调查,新征集到406处抗战纪念设施、遗址信息,形成背景资料16万字。请进一步查漏补缺、充实资料、增加图片,丰富和挖掘整理抗战纪念设施和遗址背后的感人故事,讲好山东军民抗击日寇的英雄事迹,保护传承我省抗战历史文化遗产。省史志办将汇编成《铭记历史 鉴古开来——山东抗战遗址和纪念设施名录》。

全书采取条目体,图文并茂,一处纪念设施、遗址为一个条目。条目内容包括:纪念设施、遗址的名称、位置、现状介绍、历史背景、事件经过、重要意义,配当前或历史上的照片。条目以市为单位,按地域划分归类。以纪念设施、遗址为线索,勾勒出山东波澜壮阔的抗战史。时间断限为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到1945年抗战胜利,特殊历史事件可以提前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和1928年“五三”惨案。

各地要指定专人,利用志书、网络,实地考察,联系党史、民政、文物等部门,多方征集资料,同时附上3—5幅清晰度较高的照片备选。文字材料力求全面、完善、准确,尤其是地址信息,一定要让群众能找到具体位置,展现当地抗战纪念设施和遗址的风貌。要深入挖掘抗战纪念设施和遗址背后的故事,力求见物、见人、见精神,实现资料性与可读性的统一、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的'有机结合,编成记载英雄事迹的史书、祭奠缅怀先烈的指南和弘扬民族精神的教材。相关材料要以市为单位汇总,并于2015年2月2日前报省史志办。

三、组织编纂《山东抗日将士传略》

山东地区是抗战时期我党领导创立的几大抗日根据地之一,无数山东儿女共赴国难,浴血奋战、杀敌报国,许多抗日将士在山东地区留下了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在即将迎来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拟组织编纂《山东抗日将士传略》一书,全面反映抗战期间山东地区抗日将士事迹,弘扬民族精神,加强爱国爱乡教育。全书收录人物包括:抗战期间在山东地区对日作战中的著名抗日将士(包括国共双方及外省籍人士)、在省外对日作战中事迹突出的山东籍将士(包括国共双方抗战期间牺牲和以后去世的著名人士)。

全书以传略形式,从资料实际出发,以简明、通俗、流畅的文字,辅以图片资料,重点突出人物的抗战事迹。各传字数一般在2000字至5000字之间。主要事迹为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到1945年抗战胜利,涉及到与抗战相关历史事件的可以追溯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后或顺延至1949年9月。

省史志办已委托省社科院专家组织力量编写文字内容,并列出抗日将士传主名录。各市史志办要指定专人,协助搜集本地相关传主照片资料(包括传主本人及事迹图片、旧居照片、陵墓照片等),并结合当地情况,核对传主名录,补充重要遗漏人物或提供资料线索。相关材料要以市为单位汇总,并于2015年3月28日前报省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