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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恢复户口办理

户口办理 阅读(6.96K)

广州恢复户口的手续该怎么办理呢,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广州恢复户口的办理指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广州恢复户口办理

办理条件

原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人员,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或有亲属投靠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恢复本市居民户口:

1. 参军复退回本市;

2. 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肄业回本市;

3. 历史遗留的劳改释放、解除劳教或少管等人员回本市;

4. 持户口迁移证件或遗失户口迁移证件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

5. 失踪、死亡注销户口后又重新出现。

办理材料

需提供入户申请报告及本人身份证件、原本市户籍证明、本市合法住所证明或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件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属转业、复员、退伍要求回市恢复户口的,提供转业证、退伍证证明。

2.属本市生源回市恢复户口的,还需提供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属退学、休学、肄业回原籍的,提供学校出具的退学、休学、肄业证明、《户口迁移证》。

3.属刑释解教人员要求恢复户口的,需提供申请入户的刑释解教证明或假释、保外就医的有关证明。

4.属持户口迁移证件或遗失户口迁移证件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的,还需提供原本市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或迁入地未入户证明。

5.属失踪、死亡注销户口后又重新出现的,提供法院宣告证明或派出所调查意见及两个以上证明人证明及证明人身份证。

注:以上恢复户口人员,如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投靠人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入户的,可到本市户籍亲属或朋友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申请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广州户口迁移证补办指南

办理流程

1.符合上述1、2、4条件需办理恢复户口人员:可持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2.符合上述3、5条件需办理恢复户口人员:须持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公安部门通知被批准人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办理地点

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

广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州起义路200号

电话(总机):020-83116688

广州各区公安局及派出所一览

办理时限

1.符合上述1、2、4条件为35个工作日;

2.符合上述3、5条件为5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