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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户口迁移须知

户口迁移 阅读(1.29W)

户口迁移是社会常见的现象,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2016户口迁移须知”,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6户口迁移须知

申请条件

本市县(区)直系亲属农村迁农村或城镇迁城镇的户口迁移。

跨市县(区)户口迁移。

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户口迁移。

以下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委托派出所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并办理户口登记:

a.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干部、职工调动及随迁人员户口迁移。

b.到西部投资、兴办实业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的户口迁移。

c.现役军人家属子女随军的户口迁移。

办理材料

1.本市县(区)直系亲属农村迁农村或城镇迁城镇的户口迁移: 迁出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凭迁出地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和房产证明。

2.跨市县(区)户口迁移: 迁出凭《户口簿》和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凭迁出地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和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户口迁移: 根据本人意愿,需迁移户口的,凭《户口簿》和新生《录取通知书》。

4.现役军人家属子女随军的户口迁移: 凭军队师(旅)以上单位政治部签发的随军批复、婚姻证明及《户籍证明》、当事人《户口簿》。

5.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干部、职工调动及随迁人员户口迁移: 凭县级以上有审批权限的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令,当事人《户口簿》、《户籍证明》,调入单位证明。

6.到西部投资、兴办实业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的户口迁移:凡2001年1月1日以后户口迁入西部的,如果今后本人返回原迁出地工作、生活,要求将户口迁回的,凭《户籍证明》,原迁入地《户口簿》。

办理流程

凭相关手续材料直接在派出所办理

办理时限

户口迁移、户口本补办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户口迁移证6元/张 赣价费字[1992]201号

户口准迁证6元/张 赣价费字[1992]201号

公共户口页1元/页 赣价费字[1992]201号

户口本工本费5元/本 赣价费字[2000]46号

《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规定:丢失、损坏、过期补办按以上标准收费

承办机构

各县(市、区)户政科

办理时间、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