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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的户口迁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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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前落实好就业单位的:

大学毕业生的户口迁移问题

1 、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 、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交所在系初审,各系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备案。

3 、将系部已签署好意见的就业协议书在5 月30 日前交到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招生就业就业指导中心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收存两份就业协议书作为列入当年就业建议计划的依据(一份为学校收存,另一份代省就业指导中心收存)。

4 、将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及时送交或邮寄给用人单位一份。

5 、学校依据毕业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制定当年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为毕业生集中办理好《就业报到证》。

6 、毕业生在离校前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6 月15 号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办理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到保卫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费用自理)。

7 、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二、毕业生毕业后择业期(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

1、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 、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交所在系初审,各系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备案。

3 、将系部已签署好意见的就业协议书送交到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收存两份就业协议书(一份为学校收存,另一份代省就业指导中心收存)。

4 、将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及时送交或邮寄给用人单位一份。

5 、持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介绍信以及本人毕业证(均为原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81 号,联系电话:0731-2816666 ,2816665 ,2816662 )办理就业报到证。

6 、持就业报到证、本人毕业证到学校保卫科领取户口卡(均为原件)到泰山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7 、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本人毕业证(均为原件)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8 、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三、办理档案户口托管的:

1、以班级为单位领取《人事档案与户籍托管合同书》(一式两份,学校与毕业生本人各留存一份),并用钢笔按要求填写,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2、付户籍托管费120元/年.人(档案托管两年择业期内免费,两年后60元/年.人)。

3、在6月20日前将就业报到证、个人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两张(1寸的近期黑白免冠大头照即身份证照片,并在照片后面写好姓名)一并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办理了回生源就业手续的:

1、5月25日前在《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上选择档案户口选择"要求回生源地择业"。

2、6月15号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来我中心领取报到证,办理好档案户转迁手续,到保卫科办理好 户口迁移手续(费用自理)。

3、在就业报到证上的规定时间内到生源所地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报到、上户口。

4、在生源地范围内寻找就业单位,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在生源所在地市教育局(湖南省)、省教育厅或人事厅/局(外省)办理好一切就业手续。

6、如在生源地以外落实好就业单位,按"改派"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见下)。

五、需要办理改派手续的:

1、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原已派遣到某一用人单位,还需到原用人单位在原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

2 、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交所在系初审,各系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备案。

3 、携原就业报到证及系部已签署好意见的就业协议书送交到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收存两份就业协议书(一份为学校收存,另一份代省就业指导中心收存)。

4 、在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改派申请表。

5 、持已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原报到证、改派申请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介绍信、本人毕业证(均为原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81 号,联系电话:0731-2816666 ,2816665 ,2816662 )重新办理就业报到证。

6 、持就业报到证、本人毕业证办理户口迁移证。

7 、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本人毕业证(均为原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8 、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