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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体户口落户条件

户口性质 阅读(3.22K)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厦门集体户口落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厦门集体户口落户条件

外来人员落户办理条件

1、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厦门有效居住证(暂住证),且持有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期间间断累计不超过90天);

2、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厦门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厦门。

留学人员落户办理条件

来厦门创业、工作或自愿来厦门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厦门。

荣誉称号落户办理条件

获得“市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或在厦门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厦门。

毕业生落户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1、在厦门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含创业);

2、在厦门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创业);

3、在厦门合法稳定就业(即依法办理厦门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4、在厦门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