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华君>办事指南>户口性质>

珠海收养落户办理流程

户口性质 阅读(1.09W)

据甲骨文记载,商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珠海收养落户办理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珠海收养落户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外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后,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拟迁入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迁入地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内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后,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待我市户政部门审核完毕,由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网上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拟迁入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2、符合《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其细则规定;

3、申请迁入时其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可将市外户籍迁入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