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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人才落户个人申请对象

户口性质 阅读(1.77W)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张家港人才落户个人申请对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张家港人才落户个人申请对象

张家港人才落户个人申请对象

有来张家港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以个人申请常熟落户。

张家港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

1.预审:

申请个人向张家港人才服务机构提交预申请材料、填报预申请信息,张家港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可办理调档手续;

2.公示:

对落户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材料提交:

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个人正式提交申请;

4.申请受理:

个人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正式提交申请,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5.审核:

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6.户籍迁移:

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个人申请人才落户可以将户口落到哪里?

个人申请人才落户的,在苏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直接申请将户口迁入合法稳定住所;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拟入户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

按照合法稳定住所、人才集体户的顺序确定户口迁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