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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及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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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及细节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及细节一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2、付款方式的确定。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10%,每段工序完成验收后付单项工程款的70%,在整体工程竣工后付到总工程款的80%。出具审计报告或结算清单。付到总工程款的95%,剩余工程款5%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返还质保金。.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3、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规格及型号。除了主材要注意外,辅材细节也一定要注意。有的合同没写瓷砖填缝剂,结果自己买;九厘板没写品牌,结果装修公司就拿了劣质板等等。所以对所需的材料,如水泥、砂石、灰膏、木材、铝合金、角钢、玻璃、瓷砖、给排水管、截门、水嘴、电闸、电线、塑料管、涂料、乳胶漆、粘合剂、石膏造型板线等等商品,均应列出明细表。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和合理安排费用。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4、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5、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一般装饰公司对工程的保修期,从三个月到一年不等,你要尽可能选择保修期长一点的公司。

6、避免做不到的条款。许多家庭装修的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相关的工程报价之下根本达不到的施工质量,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内空气环境条款。比如曾有一位业主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要求“装修完工以后,请专业监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要求室内绝对环保”。但什么是“绝对环保”?首先在概念上搞不清楚,更何况凡是装修过的住宅都会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任何人或任何公司都做不到“绝对环保”。因此,在进行合同认证时对这一要求一般不予支持。所以笔者建议您,签合同的时候不要考虑那些在目前市场现实之下达不到的要求。因为即使这样做了,装饰公司为了签合同也同意了,今后还是少不了麻烦。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及细节二

1、合同主体要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工程监理人的确定。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

3、相关的书面文件要齐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

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5、要在合同中加入增减项。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

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6、材料供应不做确认。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

装修公司无权擅自更换消费者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而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消费者应进行检验,一旦装修公司有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材料施工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重做、修理、更换、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

7、合同中要规定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

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

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最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8、质量标准不清楚

在北京市建委1999年9月22日颁布执行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京建法<1999>413号)中有这样的规定:“家居装饰工程的标准应当按照《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在家居装饰合同中约定。”

根据此规定,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应将上述两个标准作为合同双方约定的装修工程标准。

9、工程验收不细心

验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合同中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未验收,消费者就开始使用装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因装修现场的破坏使质量问题责任不易界定,装修公司可依据此规定免除责任。

因为装修工程很多项目在短时间难以发现质量缺陷,除双方以协商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保修期外,还应约定如因装修公司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根据质量检验证明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损失。

10、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

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及细节三

第一、要调查掌握装修公司的主体资格,也就是该装修公司有没有和你签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注意查看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有没有通过年检;分公司要留意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如果是“替母公司承接XX业务”这类的,应当要求其提供母公司的签约委托书或要求在合同上加盖母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另外注意项目经理有没有资格,是不是该公司的,并看下其身份证。以上资料最好留一份复印件。

第二、对装修公司的预算要逐项核对落实,项目考虑周全,尽量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增减项,不然很容易被敲竹杠的。

第三、在考虑自己的支付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程款的支付比例、时间和支付方式,避免因逾期付款而支付不必要的违约金。

第四、适当放宽装修工期,既可以使装修公司不至于为赶时间而不顾质量,造成不必要的纠纷;也可以给自己充分的准备及采购时间,避免应自己原因造成的停工。

第五、对装修工艺要在合同中确定细节,如油漆几底几面,刷涂还是喷涂等,越细越好。同样,对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设备也要明确到细节:名称、品牌、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

第六、注意合同条款是否公平,主要是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比如因装修公司原因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装修公司向业主赔偿50元;业主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业主向装修公司赔偿100元。这就是双方主要义务的不对等,是违背《合同法》公平原则的。《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第七、留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出现频率最高的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了,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几乎百分之百都含有格式条款。一些大的装修公司也会事先制订一些格式条款,在与业主谈合同时会告诉业主,这是我们公司统一制订的,不能改的。

第八、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一般来说,有了争议先是协商,如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申请仲裁,二是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由各地依法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一旦在合同中约定协商不成申请仲裁的话,即视为达成了仲裁协议,此时如发生争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只能申请仲裁解决了。仲裁是收费的,据说费用也不少。向法院起诉就不多说了,同学们在签订合同中可根据情况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方式。

第九、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把尽可能多的与装修有关的文件、资料诸如设计图纸、预算报告、装修公司自制的装修规范、管理规定等列入合同附件,省得将来有理说不清,有苦说不出。

第十、建议参考、使用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是有关部门制定的具有规范性、指导性的合同文本,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并比较详细,可以说是一个标准合同。装修合同推荐同学参考《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该版制定得比较全面细致,该有的内容基本上都有了,签合同只要在上面填空就行了。

第十一、签字要仔细。装修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所以同学们在最后签名时一定要仔细,要从头到尾再看一遍。哪怕你刚看过,只有视线离开合同几分钟,在签字前都应该重新确认一下,防止合同内容有变。有空格不填内容的地方要划掉,防止对方趁你不注意在空格上偷填内容。最好与装修公司双方一起签字、盖章,不要错开时间。比如说对方说老板不在盖不出章,能不能你先签好字,先放在这里,等盖好章你明天再来拿,这时你千万不能答应,为的是提防对方抽换其中的几页来改变合同内容。因为等你第二天拿到手,哪怕你当场发现,也无济于事了,因为你签了字,他盖了章,合同已经生效,你就吃哑巴亏吧。另外,对方先盖好章时,你也不能大意。比如,合同逐条谈好了,也填好了,对方先盖好章了,你正想签字的时候,对方以其他事情岔开去打断了你的签字,并转移你的注意力或把你暂时叫离时,你再回过去签字就要注意,应重新确认一下,提防合同调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