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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委托合同模板汇总七篇

合同法 阅读(1.42W)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委托合同模板汇总七篇

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委托方原料完成工作的),委托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委托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委托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委托方对于委托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委托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委托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委托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委托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委托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委托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委托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委托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委托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委托合同 篇2

委托方:六盘水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六盘水都来佳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恒利·城市先锋 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乙方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恒利 · 城市先锋 物业类型:商住

坐落位置: 六盘水 市 市场 路号

至:东:

西:

占地面积:8250㎡建筑面积: 80800㎡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中相关名词的定义,其中包括:

1、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2、楼宇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楼宇内部,由整幢住宅楼宇的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楼宇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墙面、天井、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3、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指本小区内,业主物业使用人户外公共使用的和楼宇共用部位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电梯、电视天线、用电线路、避雷装置、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广场、池塘、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设施等。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业主:是物业所有权人。

6、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7、维修基金:是用于本小区楼宇共用部位、小区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改造、更新(含建筑外墙面更新)及本小区楼宇共用部位、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紧急故障处理的专项费用。

第三章委托管理内容

第四条楼宇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道路、池、沟渠、井、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楼宇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 本小区内交通、车辆停泊秩序管理。

第十条 本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检查、出入执勤管理。

第十二条 管理、保存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本小区工程图纸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由乙方接受委托有偿提供维修、维护服务。

第十五条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针对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

第十六条 依据有关部门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 、 停车管理服务费、二次供水加压费 、 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物业管理服务公共契约》、《物业使用守则》及各项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要求恢复原状、要求整改、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承担违约金或者进行法律诉讼等处理措施。

第四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

1、 自年月月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履行并应于合同期满后 30 日内续签本合同。本合同期满一方决定不再续签本合同的,应于本合同期满

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日至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

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同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临时管理规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或《房屋出租合同》的附件之一,要求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和履行。

2、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6、确保交付乙方管理的房屋及楼宇共用部位和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等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维修,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7、采集归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要的产权资料,工程资料、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缴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和社区文化活动开展工作。

10、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及相关物业管理规定。

2、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或《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小区的专项管理业务。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7、负责编辑年度物业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报告。

委托合同 篇3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 托 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 订 日 期:

鉴于甲方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之房地产开发企业。又鉴于乙方系一家具有合法拆迁资质的拆迁单位,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依法完成本合同项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北京市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拆迁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拆迁工作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拆迁范围、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拆迁地点: 项目 #地拆迁范围: 。

1。2拆迁户数、面积: (以实际测量为准)

1。3:委托事项:摸底调查、宣传动迁、实际测量、评估测算补偿安置费用、洽谈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放拆迁补偿相关费用、产权调换安置结算、治安管理、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房屋安置等。

第二条 拆迁安置与补偿

2。1乙方代表甲方按照蚌埠市[20xx]144号文件和拆迁公告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并将协议书原件交甲方。

2。2支付被拆迁人的各项费用,由乙方制表,甲方审核、签字、盖章,并报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支付给被拆迁人。

第三条 拆迁进度与乙方承诺

3。1乙方承诺拆迁进度如下:

3。1。1乙方完成本项目拆迁工作的周期为: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日历天。

3。1。2乙方应在 月 日前完成拆迁入户调查复核工作。

3。1。3甲乙双方相互配合在 月 日前完成拆迁先期各种准备工作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拆迁相关审批手续。

3。1。4乙方在 月 日前完成 #地入户调查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报告。

3。1。5拆迁公告发布后 日内,完成拆迁数占总拆迁户数的 %。

3。1。6拆迁公告发布后 日内,完成拆迁数占总拆迁户数的 %。

3。1。7拆迁公告发布后 日内,完成拆迁数占总拆迁户数的 %。

3。1。8拆迁公告发布后 日内,完成全部拆迁工作。

3。2乙方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内容:

3。2。1乙方指定为 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拆迁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

3。2。2拆迁工作人员二人以上一组;

3。2。3乙方保证杜绝拆迁户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 拆迁费、拆迁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4。1拆迁费用的认定是以蚌埠市[20xx]144号文件为标准,由甲方进行认定。

4。2拆迁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事项需要甲方另行承担费用时,乙方应提前与甲方即时商洽,争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3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拆迁服务费及支付时间:

4。3。1拆迁服务费:

4。3。2拆迁服务费支付时间:

第五条 拆迁期限

5。1拆迁期限: 个日历天,自拆迁公告之日起算。

5。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自行踏勘拆迁现场,制定拆迁方案,由甲乙双方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5。3如因发生裁决、诉讼等事宜,乙方应甲方协商延长拆迁期限,并以甲方的名义申请办理延长拆迁期限手续。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提供拆迁工作所需的各项手续文件及资料。

6。2负责审核拆迁方案及拆迁预算。

6。3负责监督乙方拆迁工作的各项进程,并派专人现场参与管理,随时对拆迁事宜进行查询。

6。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

6。5积极配合乙方的拆迁工作,协调有关事宜。

6。6因乙方违反规定转让本协议或拆迁安置过程中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负责按本合同约定依法实施并按时完成本合同项下拆迁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如因乙方未能依法实施拆迁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2进行入户测量建筑面积及确权工作。

7。3制定分户补偿方案及填写分户补偿方案表。

7。4协助甲方办理拆迁许可证及需要评估房屋的申报手续。

7。5严格按照蚌埠市[20xx]144号文件为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拆迁方案,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7。6在依法拆迁的.基础上,有效地控制拆迁成本,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拆迁预算方案实施拆迁。

7。7负责解决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拆迁纠纷。

7。8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对钉子户(难拆迁户)要有有效的办法。

7。9拆迁结束后,将有关拆迁资料按拆迁管理部门的要求整理成卷,并办理拆迁结案工作。

7。10拆迁工作完成后,在二年法律时效期内负责接待、处理居民拆迁善后事宜。

7。11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或动迁无法进行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7。11负责拆迁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

8。1任何一方违约,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8。2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3。1条规定的各阶段拆迁进度完成拆迁任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拆迁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8。3乙方违反本协议,未按拆迁文件规定及程序办理、错算、漏算、私签拆迁安置补偿安置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其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8。3通过乙方的努力,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或超额完成拆迁任务,甲方给予乙方奖励 万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提交法院诉讼。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10。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拆迁费用不因此而改变。

10。3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10。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11。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则,对拆迁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区房地局拆迁科备案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品事项,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本合同委托作品的要求:

(1)设计作品的内容(如填写空格不够,可另作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计作品的用途及使用范围(如填写空格不够,可另作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设计作品的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计作品具有独创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得到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 [基础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基础资料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前述基础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收到基础资料后应立即检查签收。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应向甲方说明理由,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

4.在设计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现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5.无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均不免除甲方就其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合同价款]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即RMB:__________(小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即RMB:__________(小写);

2、 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即RMB:__________(小写)。

第五条 [设计建议]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以使乙方设计的委托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提出的建议,如果构成一个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安排另行签订协议。

第六条 [工作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作品设计的主要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七条 [成果转让]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委托设计作品之前,自行将委托设计作品转让给第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交付方式]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委托作品:

1.交付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付。

2.交付地点为以下第__种:

(1)甲方住所地当面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住所地当面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的载体选择以下第__种形式:

(1)纸质版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电子版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形式的载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评审验收]

对乙方交付的设计作品,甲方应在收到后[7]日内将评审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并交付的时间,届时再次评审。对乙方交付的设计作品,如甲方在收到后[7]日内未提出评审意见,即视为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已通过验收;

第十条 [权利归属]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XX市XX区友谊大道等道路(道路名称),委托给乙方实施绿化养护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服务类型:道路绿化养护管理。

第四条 本合同相关的定义与说明

1、本合同文本以及依据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产生的所有附件,及相关附件中所有的表述与承诺,均构成甲乙双方于本合同之权利和义务。

2、费用系指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目规定的绿化养护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及要求

第五条 委托管理事项

1、绿化养护。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管理标准和要求做好承包标段内所有绿化植物(包括道路绿化带、行道树、游园绿化、隙地绿化、社会单位绿化)的浇水、旅肥、修剪、补栽、病虫害防治和杂物清理(包括白色垃圾、行道树树冠漂浮物、牵绳挂物、树木上的铁丝和钉子等)等,保证植物的良好生长,维持园林观赏价值。

2、园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3、对市、区园林局、区园林局绿化队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照片,在整政要求时限内,按质量标准进行整改,并回复相对应的整改后照片。

第六条 要求

1、保证在本合同期内养护范围内植物生长良好,符合XX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标准,无重大责任事故。

2、养护时间及纪律要求:工作时间,养护时间内不在岗扣养护经费50元每人次,未按要求规范着装扣养护经费50元每人次。遇突击性整治任务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第七条 《XX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城市道路绿化养护评分标准》见合同附件。

第三章 委托养护管理期限

第八条 委托期限为四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l、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甲方的意见。

2、对不文明作业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乙方工作人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3、有权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做好日常巡查,严格按照《XX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及其他园林绿化行业技术标准或管理规定对乙方所承揽的路段检查评分。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立即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

(二)义务

1、给乙方工作人员的作业、生活提供一定的便利。

2、给乙方提供工作需要的农药、肥料、非乙方责任死亡或老化需要更换的补栽苗木。对已损毁无法维修的站石、栏杆进行更换。

3、给予乙方技术指导。

4、配备统一的作业标识。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乙方在保质保量完成养护任务后有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养护经费的权利。

2、乙方在甲方安排的任务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可能危害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时有拒绝施工的权利。

3、要求甲方及时对已经损毁无法维修的站石、栏杆进行更换。

(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约束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养护方案,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绿地养护管理质量,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作业。

2、积极配合甲方检查考核人员工作,对甲方考核中提的问提在收到甲方整改通知的1个工作日内必须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甲方。

3、乙方需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养护技术档案,每周一至周日都要有人上岗作业。

4、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各类检查和活动等临时性突击任务。

5、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旱情、病虫害、垃圾清运、绿地缺株少苗等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苗木补栽要保证补栽质量达标。发现占石和栏杆破损情况及时维修,无法维修的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更换。

第五章 费用和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 全部项目的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其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按月支付,每月1号支付该月应付金额的60%,每月30日支付该月应付金额的40%。

结算方式说明:

(1)甲方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内,按照市园林局专业检查与道路绿化第三方考核的内容,对乙方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市局考核中每扣除0。1分,相应扣减乙方30元管理经费;XX区园林局和XX区园林局绿化队在日常检查中,每发现一处问题,扣除养护单位经费30元。

(2)出现安全事故、大规模植物死亡或病虫害爆发,查实属于乙方责任的,一次扣罚乙方3000元;因养护不当受市园林局通报批评,且查实为乙方责任的,一次扣罚乙方5000元;因管理不善受媒体披露的,且查实为乙方责任的,一次扣罚乙方5000元。

(3)乙方不文明安全施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10000元。

(4)乙方养护管理良好,各项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XX区园林局道路绿优养护达到管理目标,酌情对乙方进行资金奖励。

第十二条 因政府建设、改造,绿化管理需要增加或减少绿地面积,甲乙双方核实面积后增加或减少管理经费。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来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 由于乙方在管理过程中的疏忽造成的工伤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第十五条 经三方月度考核,连续2月扣分超过1。5分/月·万平友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对乙方给予一定经济处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除合同中约定条款和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如违约应赔偿对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所有植物存活率、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植物生长现状符合养护标准,再向甲方移交,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XX区园林局提交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未尽豹事宜进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附件:《XX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交XX区园林局备案两份,交XX区招标采购中心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对,提起诉讼解决。

第二十五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知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6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 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用地面积:

总投资(估算投资):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共 个日历天,从 时开始计算。

三、质量标准

合格

四、合同价款

委托人以项目建安工程费(含建安主体、室外总体及其他配套工程费用,不含劳保统筹)、勘察费、考古费、规划设计费、检测费、监理费、咨询费及其他与代建管理相关的费用的 %作为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项目进度目标

七、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九、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7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____的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以及该申请在审查程序中的全部事宜,至收到该案的审查结案通知。该案的后续程序的处理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二.甲方应乙方确认以下事项:

1.委托乙方代为办理:

? □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 并在申请时同时要求:□提出实审请求 □ 递交提前公开声明 □ 请求费用减缓

2.提供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著录事项:

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明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申请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 ②申请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③申请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

4.支付下列费用

费用类别

代理费(含工本费)加急费申请费(代收)实审费(代收)制图、照相费印刷费(代收)年、登、印费(代收)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三.如果甲方的地址、联系人或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于有关通知不能送达甲方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