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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委托合同(5篇)

合同法 阅读(3.17W)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刑事辩护委托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5篇)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事务所为甲方安排罪一案的第壹审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安排律师出庭辩护。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乙方安排律师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人或被告人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没有如实陈述案情,受托律师有权拒绝为之辩护,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按照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在签约时向乙方缴纳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由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五、其它:甲方委托乙方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2

刑 事 辩 护 合 同

甲方:

乙方:广东盈商律师事务所

甲方是 ,因 涉嫌 罪,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的吴佳曦律师提供上述案件的法律服务,甲方根据案情,决定委托 张良斌律师、吴佳曦律师 提供 公安机关侦查 阶段、 检察院审查起诉 阶段、 法院审判 阶段的法律帮助和辩护服务,乙方表示接受。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当提供委托授权必须的主体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在提供的主体资料上签名和按指印。甲方保证提供的主体资料真实、有效。

2、甲方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地向乙方律师陈述知悉的案件情况,以便乙方律师了解案情。案情发生新变化时,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律师,以便辩护律师及时分析和依法处理。

3、甲方负责向乙方律师提供案件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原件由甲方保管。甲方于开庭时携带证据原件到庭用于庭审质证,或者由乙方律师出具借条借取证据原件用于开庭,开庭后退还甲方。如果法庭当庭收存证据原件,则乙方律师应当要求法庭记录在案,原件的退还由法庭按规定处理。

4、甲方提供的证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甲方如果提出证人作证的,甲方必须保证证人如实作证,不得诱导、唆使、收买证人作伪证或假证,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等。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向甲方讲述律师辩护是依法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辩护,辩护律师可以发表对案件的观点和意见,但不包赢官司,不做任何虚假的承诺。

2、乙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律师即依法开始办理法律服务和辩护。

3、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案件进展情况,但涉及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案件证据或案情,依法不能披露的除外。

4、乙方根据案件需要,可以决定增加指派一名律师协助办理案件,具体名单由授权书确定,甲方表示同意。乙方增加指派律师不增加律师费。

四、告知事项:

1、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期限、审查起诉阶段期限、审判阶段期限,由法律规定,如退回补充侦查等情形的,期限将延长,乙方律师依法作出解释,但不能作出具体测定。

2、刑事案件的二审,可能开庭审理,也可能书面审理(即不开庭审理),是否开庭由二审法院决定。

五、律师收费: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一审阶段律师费人民币元整(¥元),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二审律师费人民币元整(¥元),于递交上诉状当日一次性支付。

2、甲方认为案件需要开支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决定和承担。

3、甲方单方撤销委托或者妨碍律师工作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的,乙方所收律师费不退还,甲方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未支付的律师费。

4、甲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代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取保候审、无罪释放、办案机关撤销案件等情形提前释放的,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律师费外,甲方同意另外增加支付律师费,具体数额由双方根据案情协商明确。

5、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刑事辩护合同的,应当退还已收到的全部律师费。

六、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之权限,依“授权委托书”确定 。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 终结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因本合同相关事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广东盈商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3

地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电话:

鉴于甲方的丈夫 因被***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组织卖淫罪,案件将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担任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的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提供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刑事辩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担任被告人**的刑事辩护人。

二、甲方应:1、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 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三、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壹万元和办案费伍仟元,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

辩护费包括本协议第三条所列规定乙方应完成的工作的费用及向相关人员的有关咨询费用。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

五、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三天,如甲方不按期全额付清上述费用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予退还。

七、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检察院、一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被告人**。

八、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篇二: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一审阶段(自首都律师)

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 (一审阶段)

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017 邮政编码:100031电话:010—66416519传真:010—66418608

鉴于, 因涉嫌 被检察院指控,现案件已/或将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鉴于,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担任一审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被告人一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律师担任第一审辩护人。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二)乙

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辩护费及办案费

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元和办案费元, 共计人民币 元。

辩护费包括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所规定乙方应完成的工作的费用及向相关人员的有关咨询费用。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办案费采用包干方式。除非甲方同意,无论乙方的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第四条 支付时间

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定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条 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第六条 特殊规定

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一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被告人,委托的最终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为准。

如果被告人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一审法院,并协商部分退还辩护费及剩余办案费,双方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4

刑字第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委托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案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审辩护人,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指派律师出庭辩护。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出庭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出庭辩护;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另行指派的律师出具授权手续。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但甲方如果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提出其它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乙方有权拒绝辩护。

四、根据《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具体案情、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五、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辩护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上列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或直接向收费单位交纳。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上列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七、乙方律师在接受委托前或接受委托后对案件作出的法律分析、结果预测等,均不构成乙方或乙方承办律师对甲方委托事项处理结果的承诺或担保;乙方承办律师就委托事项的处理结果对乙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对本合同双方均无约束力。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九、本合同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5

委托人姓名:

签订时间:

承办律师:

()粤律刑字第号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电邮:

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十楼1002室邮编:510623

电话:020—220xx666传真:020—220xx688电邮:

甲方因涉嫌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的辩护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的辩护人,进行下述程序的辩护工作(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委托事项,“X”为非委托事项):

[]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第一审诉讼的辩护;

[]第二审诉讼的辩护;

[]死刑复核程序的辩护;

[]再审诉讼的辩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条授权与指派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会见与咨询;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出庭辩护;

[]申请回避;

[]代为进行和解;

[]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

[]代为控告、申诉;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作为的辩护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辩护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第三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如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调查取证费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完成以下工作:①查阅、了解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②根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或其他法律帮助;③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④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各方面的证据。

(2)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②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④根据被告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法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

(3)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二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②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词,或按照二审法庭书面审理的安排,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4)乙方辩护律师应按时出庭,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5)依法尽职尽责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

(6)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并为其辩护。

(8)乙方律师应及时向甲方口头或书面报告委托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公、检、法机关确定密级的案件材料除外)。

(9)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已指派的律师。

第四条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2、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日内据实报销;

[]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3、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4、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直接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采用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乙方户名: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乙方开户行:广州市工行黄埔大道支行

乙方账号:36020512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

5、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的;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律师已经开始工作而司法机关撤消案件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支付/未报销的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其他工作费用以及违约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

2、本合同生效后,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

3、本合同生效后,被告人撤回上诉、申诉导致案件终结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案件终结的。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隐瞒事实,或者甲方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乙方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请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或终结之日(以本案判决书/裁定书为准)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送达方式的一方承担。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的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双方没有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双方仍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其他特别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理人:承办律师: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