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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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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办公会议对于地质灾害的防范与治理具有深远意义,下面本站小编跟大家分享几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会议纪要,以供参考!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会议纪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会议纪要一

4月29日,国土资源局长主持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副局长李兴凯、陈金银、唐军党组成员马义俊,县国土资源局股室负责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摘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地质环境股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相关情况汇报。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重道远。鲁甸县国土面积1489.39平方公里,辖9乡3镇。国土面积大部分为山地,地形地貌复杂。切割深,山高坡陡,地质结构脆弱、地震活动频繁;汛期雨量集中、单点性大雨、暴雨时有发生,导致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且点多面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全县除公路沿线外,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8(易发点11个),涉及11个乡镇43个村民委员会,77个村民小组,其中有厂矿2个,街道4条。共威胁1822户7826人的生命,潜在经济损失492.9万元。

二、会议认为:我县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旱情即将结束,汛期将至,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有关股室要主动服务,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务必站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上全力做好该项工作。

三、会议决定: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一项公益性事业,对此,政府必须负总责。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落实年度防治方案,建立相关制度;二是建立机制,完善预防体系。要建立与地质灾害状况相适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和安全保障机构。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防系统,形成县、乡镇、村、社监测员四级防御网络体系,并将灾害点责任落实到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三是强化措施,加强防治。要积极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落实地质灾害汛前巡查、汛期调查、汛后检查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会议纪要二

6月13日,副县长刘光辉主持召开了琴亭镇石柱下地质灾害防治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琴亭镇党委书记郭建斌、镇长汤永胜,县国土局副局长贺绍武,县扶贫办副主任朱泽清,县建委副主任刘建清。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摘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县国土局对石柱下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相关情况汇报。石柱山位于原自来水一厂东厕,山上山下居住村(居)民近50户,由于山势陡险、土质松散,受雨水侵袭影响,近年来山体滑坡、墙体裂缝现象越来越严重。目前坡体上下共有10幢房屋受到影响,其中有6幢房屋直接面临危险。

二、会议认为,我县琴亭镇石柱下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由于近段时期雨水天气较多,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认真做好该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妥善对附近居民进行搬迁安置,既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有关单位和琴亭镇政府务必站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上全力做好该项工作。

三、会议决定:

1、对直接面临危险的6幢房屋的居住人员于6月15日前全部撤离完毕。由县国土局和琴亭镇政府共同进行调查摸底,并以琴亭镇政府和县国土局名义联合下发撤离搬迁公告,张贴到每幢房屋门口。

2、对受地质影响严重的6幢房屋要进行妥善安置。由县扶贫办、县国土局、县建委、琴亭镇政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县扶贫办负责移民对象名单的上报,县国土局负责做好安置区的征地工作,县建委负责做好安置区的规划工作,琴亭镇政府配合做好征地、安置等工作,协调好村组关系,确保安置户顺利按移民政策进行安置到位。

3、对坡体周围其他建筑的安全情况做进一步排查。此项工作由县国土局负责,并就这些建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需要搬迁、居住人员是否需要撤离提出具体意见。若有房屋需要搬迁,参照此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4、加强值班检查。由琴亭镇政府牵头,县国土局、县建委安排专人参加,实行24小时值班监管。

二○XX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