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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落实责任制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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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九届四次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职能,落实措施,开展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司法局落实责任制情况报告

一、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目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在学习实践活动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局始终按照县委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把重点放在解决阻碍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使整个学习实践活动体现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较好地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有序发展。

(一)、领导重视,组织行动到位。为确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党组非常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并按照“四有”即有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有专门记录,有专项总结的要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一名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责负人为成员的专门领导小组,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责任格局。在此基础上,于2月20日召开了全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就本系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等进行了详尽的安排部署,从而全面明确了活动的工作方向。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到位。在活动中我局倾心致力于对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思想认识的提高,设定时间,集中学习,雷打不动,一贯坚持,使广大干警自觉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充分利用每周二和周四上午的时间,集中组织学习胡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张云川、许宁、李雪荣同志在省、市、县作风建设年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知识。在此基础上,通过辅导讲座、记录笔记、撰写心得、讨论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活动中,每人的学习笔记均达到2万字以上,心得体会2篇以上,进而保证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度。

(三)、明确承诺,强化服务到位。按照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能,我局统一印制承诺书100份向社会公开发放,并在电视台公开承诺。在此基础上,着力强化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服务,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流程、改进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亮化了窗口,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四)、拓展渠道,查找不足到位。为确保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查实,我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离退休老干部召开恳谈会,认真揭摆问题和不足,诚恳聆听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向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服务对象发放征询意见书50份,深入联系点(盘城营、三道洼行政村)调研6次,撰写“蹲点手记”12份,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编辑简报16期,从广度上拓宽了征集意见渠道。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和梳理各类意见和建议,并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整改措施,从深度上实现了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措施有力。

二、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为根本,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舆论功能,全面营造“五五”普法工作氛围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局立足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优势,全面创新宣传形式,盘活各类宣传载体,卓有成效地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宣传。结合禁毒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防日等主题宣传,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抽调骨干宣传力量,深入到街道、社区、集贸市场及活动广场,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站点,散发宣传资料,营造主题氛围,强化公众意识,整体上做到了力度强、形式广、内容实。二是认真强化媒体引导。在深入开展主题宣传的同时,我局还紧密与县电视台、新报协作配合,在电视二台开设《社会与法》专题,在新报开辟《公民与法》专栏,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全县广大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此外还深入到馒头营大西沟村和战海蔬菜种植大乡,就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培训。三是全面开展校园普法。针对在校学生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识淡薄、精神空虚无度、打架斗殴时有发生等现象,我局组织市劳教所劳教人员,深入到三中及部分小学召开题为《重新找回自我,拥抱美好灿烂明天》的忏悔演讲法制教育报告会,通过这样的现身说法,为青少年学生今后的健康成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据统计,今年以来,在我局的组织发动下,全县“五五”普法呈现出浓厚的宣传效果,其间,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万余份,编发各类新闻专题18份,悬挂宣传横幅12条,张贴宣传标语口号85条,展出板报、墙报共计46块,召开以案说法现场会3场次,形成了较为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先导功能,全力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

我局紧紧依托人民调解这个基层组织载体,把握重点,突破难点,细致排查,及时转自化解,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社会政治稳定。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体系建设。我局严格按照“硬件过硬、软件不软”的工作思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31.2万元,协调乡镇筹措资金92.8万元,全面完成最后5个司法所建设任务,所建成的司法所均设置了高标准的调解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每个调委会不仅有独立的调解场所,而且配齐配强了专门的调委会主任、专职调解员和社情信息员,做到了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有规范化司法所18个,调委会394个,人民调解员到达1885名。二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的特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如预防机制的`建立,使得各类纠纷信息提前掌握,疏导及时,有效地防止了纠纷的激化;排查机制的建立,做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实现了纠纷排查的全面、细致、彻底;如联调机制的建立,不仅密切了司法与法院之间及各调解组织之间的关系,而且全面拓展了调解领域。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需要,确保纠纷调解的成功率和合法性,一方面,我们实行了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经过严格的考核,全县一级人民调解员达到186名,二级人民调解员达到345名,三级人民调解员达到526名。另一方面,我们还推行了人民调解员岗上培训机制,通过业务强化训练,全面提升了广大人民调解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8起,调处成功125起,调解成功率97.6%,把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三)、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帮扶功能,全面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我局始终站在保稳定的高度来关注和部署这项工作,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一是搞好登记衔接。除依监狱、劳教部门寄发的《释放通知书》,区分类别建立台帐外,每月还与各乡镇派出所进行仔细核对,以便发现遗漏,及时补登,在此基础上,将登记在册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电子版软件管理,基本上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不脱管、不失控。二是落实安置措施。从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生计问题入手,通过落实责任田、协调企业安置、鼓励自谋职业等渠道,配套政策扶持、技术扶持和资金扶持等手段,最大限度地给予安置,解决了他们的安居立身之忧。三是完善帮教体系。目前全县共建立了村(居)委会帮教小组180个,帮教工作人员近546人,基本形成了上下成线、左右成片的社会化帮教网络。在各级帮教组织不断得到加强的基础上,我局还根据每个刑释解教人员的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专门帮教责任人,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全程施以教育管理,直至解除帮教为止。通过思想上的教育和生活上的关心,使得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真情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两年来全县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80人,安置率为97%,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8%,实现了控制在2%以内的指标。

(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引导功能,有力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我局高度重视法律服务工作在“着力壮大县域经济”和“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中的服务性作用,致力坚持“为县域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三农服务”的宗旨,认真强化和引导法律服务工作,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健康发展。律师事务所除认真办理好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外,还主动投身全县“三年大变样”工作,协助政府依法规范项目建设,代理政府依法解除桦皮岭景区合作协议,协助信访部门有效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34件,其中担任刑事辩护及代理18件,民事及经济案件诉讼代理316件,解决非诉法律事务22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6家,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公证处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层次,以全县立县项目建设为重点,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从根本上提高了公证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3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220件,国内经济公证13件,促进了公证工作的健康发展。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履行职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妇女的维权工作,逐渐开辟出了一条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截止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困难群众及亲属申请或法院指定46人次,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并提供民事法律援助46起,刑事指定援助9起,解答法律咨询120人次,全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科学发展观,与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思想解放不彻底,进取意识不坚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相对保守的问题;二是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基层干警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受机关办公经费的制约,一些本可以闪光的工作难以得到持续升华和拓展,这就有必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对照上述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逐一加以解决,进而推动全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