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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的重要性

居住证 阅读(1.11W)

大家都知道,上海是个外来人口居多的城市 !那么,多项新政出台后,外地人办理居住证,是否有新的规则呢?居住证到底有多重要?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上海市居住证的重要性,供大家参考。

上海市居住证的重要性

一、为什么要办理居住证呢?

1、证明你在上海居住着。

2、便于相关部门对上海市的管理,

3、记录你的相关信息,便于以后办理和查询个人积分,办理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

二、办理居住证后,你会得到哪些切身利益呢?

1子女教育

持证人可以为其同住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2社会保险

持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享受相关待遇。

3证照办理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在上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学员:

需要提交的素材中提到外省市学员必须携带有效期至少四个月的《身份证》原件和本市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蓝印户口簿》。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4住房

持证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5基本公共卫生

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享受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计划生育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7资格评定、考试和鉴定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8参加评选及其他待遇

持证人可以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

持证人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

持证人积分低于标准分值(120分)的,中止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除此之外,办理《上海居住证》后买房子会有什么影响么?

下面的几问几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三、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问题解答。

1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后,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购房人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2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满3 年,积分也未达到标准分值的购房人,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认定?

对持证未满3年、积分也未达到标准分值的购房人,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先按规定计算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持证满3年或3年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可暂免征收上述住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并退还持证期间已缴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

3

《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如何计算?

持证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其持证时间按有效期连续计算。持证人因各种原因被注销《上海市居住证》后重新申领的,按新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发证日期重新计算持证时间。

4

购房人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是新居住证管理制度实施前办理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认定?

购房人持有的旧版《上海市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可依据原来的证件分类进行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

购房人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已超过有效期的,应由购房人重新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后,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其新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情况等实际信息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

5

对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购房人,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认定?

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办理居住证你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