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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术论文写作的指导

论文写作 阅读(2.45W)

一、论文的结构与行文

关于学术论文写作的指导

(一)论文的结构

文章大致应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尾论、结语或结束语)三部分。

“引言”是论文的门面,作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为本部分冠以明确的标题。

(二)论文的行文

1.通畅的语句是论文行文的最低要求。

2.简洁的文风是规范行文的中级要求。

3.缜密的逻辑是规范行文的最高要求。

4.一般而言,规范的文章标题数字使用方法应该按照“一、”、“(一)”、“1.”、“(1)”的

层次运用。如果这种逻辑排列还不足以安排文章的内容,在“(1)”的标题内部还可以继续

运用第一、第二(或者首先、其次、再次)这样的排序方法。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标题后面

尽量不用标点符号;标点符号不能重复运用。

(三)引言的写作

论文引言写作的基本宗旨应该是:它能够拉升论文的层次及认识问题的`高度,对全文能够发挥高屋建瓴的作用。

二、 摘要与关键词

(一)论文摘要

1.摘要的英文对应词“abstract”清晰地揭示了它的内涵:摘要应该是对论文内容的高度“抽象”。

2.摘要的写作技巧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两不能、两应该”。

(1)不能把摘要写成引言、摘要中不能包含评价性的字眼,是摘要写作的“两不能”。

(2)摘要写作的“两应该”,是指摘要“应该”高度概括论文的主要观点、摘要“应该”受字数的限制。

(二)关键词

论文的关键词不仅可以用最简短的词语概括论文讲述的核心问题,而且还可以为相关问题的研究者和阅读者提供检索的信息。就规模来说,普通学术论文可以有2——8个关键词。现实中,囿于普通学术论文的篇幅、容纳的信息等各种原因的限制,多数论文的关键词均控制在3——5个左右。如此规模的关键词使文章显得更为紧凑;其论述的核心也更为突出。

三、 论文的“注”

(一)汉语著作的引注

1.以汉语为母语之著作的引注

(1)以汉语为母语写作的个人专著的引注体例为:

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24页。

需要说明的是,著作者后面一般无需加“著”字;如果该著作有不同版本或不同卷次,可以括号的形式加于著作名称之后。

(2)引注某种主编著作的体例为:

佟柔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17页

(3)如果论文行文中没有引用著作的原文,而只是介绍了著作中的某些(种)观点,其引注方式为:

参见梁慧星:《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38——142页。如果参见的著作属于主编类著作,则于编著者后增加“主编”字样。例如,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侵权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28——4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