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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发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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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行动指南

国家旅游局发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

《导则》提出,创建工作要坚持“注重实效、突出示范”“宽进严选、统一认定”“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三大方针,成熟一批、命名一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退出机制。创建单位要经过不断改革创新和完善升级,最终达到相应条件和标准并能发挥示范作用才能成为示范区。

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司长张吉林表示,2016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达44.4亿人次,到2020年这一市场规模将达到67亿人次,我国已经进入“大众旅游时代”。大众旅游的发展对旅游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旅游消费层次的提高对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以景点景区为依托的观光旅游模式已不能够有效满足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在扩大旅游产品有效供给规模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改善旅游消费软硬环境,全面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势在必行,全域旅游应运而生。

《导则》指出,创建工作要实现“五个目标”,并起到相应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实现旅游治理规范化,成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典范;二是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成为目的地建设的典范;三是实现旅游供给品质化,成为满足大众旅游消费需求的典范;四是实现旅游参与全民化,成为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典范;五是实现旅游效应最大化,成为旅游业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促协调、扩开放的典范。

业内人士指出,创建单位一定要立足创建,强化“过程”意识,通过创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边干边出成效、出经验。张吉林认为,此次《导则》中处处都贯穿了创新性内容。首先体现在发展理念的创新,将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作为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中全面落实五大理念;其次是注重了发展模式的创新,突破原来景点旅游发展的局限,从综合目的地建设的角度来谋划推进旅游业发展;再次是重视了发展平台的创新,把旅游业从旅游单一部门管理的小平台,提升转变为党委政府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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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建一批全域旅游示范区 成熟一批命名一批 设有退出机制

国家旅游局昨日(12日)发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规定对示范区创建要“成熟一批、命名一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退出机制”。

首次编制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

2016年全国国内旅游人数达44.4亿人次,到2020年这一市场规模将达到67亿人次,中国已经进入了“大众旅游时代”,旅游从过去只是少数人的奢侈消费转变为大众化日常消费。

在这一背景下,官方提出发展“全域旅游”。2016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国家旅游局首次提出“从景点旅游走向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与现有的旅游业不同,全域旅游重在由景点景区向旅游目的地转变。

12日国家旅游局新闻发布会上,《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正式发布。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司长张吉林介绍,国家旅游局此前启动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在研究各地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导则》。

《导则》提出,示范区创建要坚持“注重实效、突出示范”,“宽进严选、统一认定”,“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三大方针,成熟一批、命名一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退出机制。

党政领导挂帅全域旅游工作组织

在体制机制方面,《导则》提出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全域旅游组织领导机制,完善旅游部门职能,积极推动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构建管理内容覆盖旅游领域的新机制,促进部门行为向党政统筹推进转变。

同时,《导则》明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要由当地党委政府统筹负责,研究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创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级旅游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创建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务实高效推进。

张吉林介绍,国家旅游局还将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考核命名和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并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予以命名。对已命名的示范区将适时组织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