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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廉租房申请指南

廉租房 阅读(6.61K)

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珠海廉租房申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珠海廉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本市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民政部门最新确定的所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2016年珠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630元/月/人,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945元。

(二)在本市无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记录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0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并在本市实际居住;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并符合本市购房入户政策的人员,不得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本市的,不得单独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

申请材料

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珠海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户口簿、结婚证明或者离婚证明。

3、户口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4、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地产权属及交易情况证明。

5、其它材料:

(1)申请人为非户主的,需提交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2)家庭成员因服兵役或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不在本市的,需提交派出所证明。

申请流程

1、准备资料:按上方资料要求备齐资料。

2、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3、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调查、公示(时间15天);

4、审核: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后将资料转区民政部门审核;经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共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初审单位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向社会公示15日后登记。

5、复审及廉租房摇号分配: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资料审查备案,并组织抽签摇号;摇号后发出廉租住房入住书面通知。

申请地址

珠海市公产房管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2002号第3栋3楼

联系电话:0756-221175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