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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求职遭遇禁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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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毕业的小王收到一家外贸公司抛出的“橄榄枝”——一份工资不低的'5年期劳动合同。小王高兴之余仔细研究合同内的条目,却发现合同第5条规定,5年合同期内不允许结婚。“我5年之后就27了。老家父母不能接受这个条件,但我自己又觉得机会难得。”一直到昨天,小王仍在犹豫要不要签合同。

学生求职遭遇禁婚合同

笔者从北京工商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由于近几年就业形势严峻,应届毕业生找工作时间普遍提前,很多2011届毕业生从今年9月份入学开始已经在各个求职网站上投简历了,用人单位也都抓紧时间进行校园宣讲,抢夺优质毕业生资源。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应届毕业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在劳动合同中添加一些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附加项”,如让员工“自愿放弃”试用期工资、限制员工的婚姻权、要求员工无偿为公司加班等。“对于这些问题,学校都会开设相应的课程,比如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让学生学习《劳动合同法》,熟悉相关知识。”就业指导中心老师说。

“这份劳动合同,至少这一项肯定是不合法的,不能生效,任何劳动合同都不能限制员工的婚姻权。但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只要不违背《劳动合同法》,都是可以继续生效的,用人单位不能因员工违反了本身不合法的条款终止劳动合同。”北京王健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力精表示,现在很多单位抓住求职者心理,强加一些不合法条款,对于这种情况求职者一定要在签订合同之前提出。对于自己不了解的法律问题,最好及时向律师咨询。

也有不少应届毕业生表示,即使明知这些条款存在不合法之处,但苦于工作不好找,无奈之下还是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