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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2016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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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2016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

咸阳2016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 个人缴费比例0.3%

记者从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了解到,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起,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及中小企业等四类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的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

该通知规定,咸阳全市统一将失业保险费率由国家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主任冯晓明介绍,除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今年咸阳市还再次提高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医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71.56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3.4元。

以咸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照8%的缴费费率由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统一向咸阳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缴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金中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再缴费。这两项政策的实施,目的就是为了应对经济下滑的现状,政府拿钱出来降低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据悉,今年咸阳市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已按计划完成,补贴企业53户,拨付资金922.16万元,涉及职工3.2万余人;1—6月份,使用失业基金为咸阳全市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676.3万元,涉及人数39201人次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要降低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二、从2016 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三、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精算平衡,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要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地具体调整费率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