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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丢失怎么补办

人事档案 阅读(1.44W)

一般人事档案不会丢失,除非人为行为,一旦丢失,先去学校补办学籍档案,也可以找专业人士办理,另外还需要存在合法有效的人才,这样才可以保证后期流通使用。接下来小编整理了档案丢失怎么补办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档案丢失怎么补办

档案丢失怎么补办?

重新收集所有档案原件,如果找不到就到原形成档案的单位找,能按原来一模一样重新制作的话,就重新制作,没能制作就用复印件,填写复印时间,原件存放地点,并加盖存放原件的单位公章。

然后和人才机构(县处级以上人才或者具有人事权的县处级单位也可以)沟通,建立一份职工档案,然后再行补办档案材料。先建立一份职工档案很重要,否则你再想什么办法整理什么资料没有地方接收也是不行的。

人事档案需要收集的材料有几类?

第—类:履历材料干部、后备干部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军人履历书,在重新装订时可按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构四个部分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主要反映个人经历的各类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

第二类:自传材料干部本人在各个时期所写的自传;其他由本人写的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干部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毕业、劳动鉴定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各类学校的'报考书、报考表;各类学校选拔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登记表;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有关干部本人历史重要关节问题的审查材料;党籍、党龄、国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查材料;更改民族、出生日期、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的审查材料;

第六类:奖励材料;

第七类:处分材料处分决定,上报批复,本人对处分、处理的意见;

第八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议登记表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