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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指南

人事档案 阅读(2.55W)

人事档案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指南

办理依据

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皖人社秘(2014)53号)“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一)与国家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人事档案;

(二)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联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以及社团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人事档案;

(三)国家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等单位离职、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出国留学等各类非在职人员人事档案;

(四)其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承办机构

界首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1、在界首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流动人员;

2、与在界首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央企、省属国企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且暂无新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户籍地为界首市三区的流动人员。

申报材料

1、准备所需相关材料;

(1)在界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2)与在界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央企、省属国企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且暂无新工作单位的流动人员,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原件(辞职、辞退、解除合同、自动离职、除名、运动员退役、退伍等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

(3)外省市从原单位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并与在界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非公有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要调入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档案先调入当地的人才中心,凭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当地人才中心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

(4)在界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非公有制企业)的成教、自考类毕业生出具毕业证、身份证、成教类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C区一楼安徽省教育厅窗口办理)。

2、由我中心向档案存放单位开具调档函,本人持调档函向原档案所在单位申请转档。

服务流程

办事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办事大厅窗口办理。

中心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收档案管理费。

免收档案转递费。

咨询方式

界首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5584888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