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华君>办事指南>社保政策>

生育保险二胎报销流程

社保政策 阅读(2.57W)

很多准妈妈对生育育保险二胎报销流程很是关注,下面搜集了北京、广州、东莞三地的生育保险二胎报销流程,欢迎参考!

生育保险二胎报销流程

【1】北京生育保险二胎报销流程

办事说明:

北京生育二孩怎么办理生育报销?需要什么材料?办理详情是怎样的?本文为您提供详细北京二孩生育报销指南。

办理条件

报销范围:

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北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3、因怀孕、生育发生了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北京生育险报销流程材料及条件(住院生育费)

北京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领取条件材料及流程

报销标准

点击查看:门诊产检费报销标准

点击查看: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详细标准

办理材料

社会保障卡: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未发卡的提供医疗蓝本或领卡证明)

生育服务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出生证:婴儿出生证

医学诊断证明书: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收费凭证: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办理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提醒:

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办理地点

北京社保局地址电话大全(含各区县)

【2】东莞生育保险二胎报销流程

办理条件

参保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参保人应在手术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办理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疗收费收据原件(仅申请计划生育津贴的无需提供);

(3)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4)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

(5)门诊病历复印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

(6)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7)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

(8)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限社会保障卡未发放或所持社会保险卡不具备金融功能时提供);

(9)配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限申领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计划生育待遇时提供);

(10)配偶生育前由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复印件(限申领未就业配偶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时提供);

(11)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复印件。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限计划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或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时提供);

(12)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限计划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时提供);

(1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限计划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时提供);

(14)在市内非定点或市外医院就诊且涉及急诊、抢救的,门诊就诊的须提供门诊急诊抢救记录复印件,住院的须提供住院病历及出院记录复印件,参保人还需提供自己的发病经过。

(15)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材料(限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时提供);

(16)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参保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

2、参保人应在手术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资料齐备、准确且符合规定的由经办机构受理后领取回执。

办理地点

东莞市社保局

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雍华庭对面,广发行楼上)

咨询电话:12333

公交线路:C1、3路、4路、L5、16路、21路、37路、47路,在雍华庭站下车

市局及各分局联系电话及地址

办理时报

1、从送报之日起30日内拨付相关款项至受理时确定的银行账户;

2、情况特殊的,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3】广州生育保险二胎报销流程

办理条件

在定点医院就医生育的,可直接刷医保卡支付医药费,无需办理报销!生育保险享受前提条件是必须缴费满1年!

需办理报销的情况有:

1、参保人因急诊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经批准在异地就医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在分娩、人流、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申请支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3、参保人在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但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报销。

广州二孩产假

办理材料

1、基本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可不加盖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以下材料之一 :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社会保障(市民)卡等。单位申办的提供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份;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提供原件一份)

2、主要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顺产的:

A、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则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B、《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2)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及生育多胞胎的,除A、B两项主要材料外,还需提供:

C、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医疗机构出具)

(3)流产的,需提供B、C两项主要材料。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C一项主要材料。

3、特殊情况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提交上述情形的对应主要材料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详看以下链接

广州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一览

办理流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垫付,分娩或终止妊娠后(未满1年的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1年内,参保人将相关资料交参保单位;

2、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3、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和结算参保人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

4、应支付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中心拨付。

办理地点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

联系电话:12333

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