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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社保政策 阅读(2.13W)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提供借记卡或借记卡号、身份证,支付房租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额到百元止且不超过用于所需住房消费总额。

办理条件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地)城区无私有房产,且当年未因租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公积金中心3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提取额度:

1、符合销户提取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储存余额。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额到百元止且不超过用于所需住房消费总额。

3、职工及其配偶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额,还款期内按年(月)偿还贷款提取,提取额不超过上一年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额;一次性提前偿还贷款,提取额不超过住房贷款余额。

4、租赁住房提取的,申请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支付房租总额,最高提取额每年不超过2万元。

5、低保提取的,申请人和配偶每年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