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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社保政策 阅读(1.41W)

唐山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需满足什么条件?具体的缴费年限是多长?具体领取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搜集了唐山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欢迎阅览!

唐山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男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达到规定时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从批准退休的下月起开始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计发其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领取流程

退休待遇

单位填报《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基础信息表》,经办机构待遇计发环节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依据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或《河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进行养老金计发。

复核后,对符合享受定期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打印《河北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和《基本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银行开户通知单》,退休人员以此为凭证到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对不符合享受定期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打印《养老保险一次性退休待遇核定表》。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将经办资料归档。

死亡待遇

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其遗属需及时向社保机构申报办理离退休(职)死亡待遇审核,填报《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申领表》,并提供离退休(职)人员死亡证明、待遇申领人公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

待遇审核环节对填报资料进行审核,检查是否需要养老金减发或退发。通过的.,录入离退休死亡待遇申领信息,系统进行死亡待遇核定处理。在《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申领表》上盖章,打印《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核定表》,核销参保人员社保卡。将供养直系亲属资料归入离退休(职)人员档案。

领取额度

唐山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90元

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调节金

调节金为调节金基数乘以计发比例。

领取年龄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领取材料

退休待遇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2.户口本

3.《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基础信息表》

4.《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

5.《河北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

6.《基本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银行开户通知单》

7.《养老保险一次性退休待遇核定表》

死亡待遇

《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申领表》

退休(职)人员死亡证明

待遇申领人公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