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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社保政策 阅读(2.44W)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盟本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482-3999009

扎赉特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电话:0482-6121052

突泉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电话:0482-5131685

科右中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电话:0482-4128648

阿尔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电话:0482-7124669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和期限:

第十四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要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签署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十六条 职工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提供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或提供养老金领取证明。

第十七条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并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文件、旗(县、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机构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残疾人证》 详细>>>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五条 除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要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 除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封存、本人及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或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保证等行为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并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详细>>>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多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兴安盟城镇常住户口,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所在单位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在申请借款日之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1年)。

(三)申请的借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对于信誉良好、收入稳定、身体健康且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其借款期限视具体情况可延长一至五年(借款人身份不同其具体退休年龄执行劳动人事部门相关规定)。

(四)本人及配偶同时只能办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