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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怎么办

社保政策 阅读(5.9K)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怎么办,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怎么办

办理材料:

(一)疾病证明书,原件1份;

(二)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1份;

(三)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发票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1份,并签署《承诺书》);

(四)与住院费用发票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1份;

(五)医学出生证明,验原件(注:如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能查询到有关信息,无需提供原件。);

(六)新生儿户口簿,验原件;

(七)新生儿母亲居民身份证件(或户口簿),验原件;

(八)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验原件。

注意:提供银行卡的,须注明该账户开户名、开户行名称及联系电话。

办事时间:城区社保中心工作日对外办事窗口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机构及地点:

所属城区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一)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电话:3290563)

(二)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电话:4810757、4950162、4810533)

(三)青秀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青秀区仙葫大道东1号(电话:5566318)

(四)西乡塘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54-122号(电话:2236308)

(五)邕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邕宁区蒲庙镇那元路88号(电话:4711736)

(六)良庆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11号(电话:4511693)

(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电话:3949727)

(八)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30号(电话:4207883、4831243)

(九)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电话:630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