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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积金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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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汕头公积金贷款流程,欢迎阅读。

汕头公积金贷款流程

汕头公积金贷款流程

步骤一:

贷款意向及征信:申请人与房产销售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征信声明书》;中心通知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直接到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步骤二:

贷款受理:申请人填写《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贷款资料,领取《办事回执》。

步骤三:

贷款审批:办理有关面谈、调查、预签贷款合同等手续。

步骤四:

贷款审批: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或《个人住房组合借款合同》(一式五份),办理《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取得《抵押登记回执》;受托银行在取得《抵押登记回执》后,二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汕头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在缴职工。

2、住房公积金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启封后重新连续缴存满六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如果该单位事后能够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已按计划补缴六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已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且可用于办理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

7、购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规定的比例。首期付款的比例由管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首期付款比例进行调整。

8、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规定的担保方式办妥担保手续。

9、法律法规及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汕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