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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连落户政策

社保政策 阅读(3.13W)

购房落户是大家最为关心的落户方式,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7年大连落户政策,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大连落户政策

2017年大连落户政策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大连市改善城市人口结构领导小组办公室代市政府起草了《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及《大连市综合积分指标体系及分值》。为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普适性,2016年11月末,将《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及《大连市综合积分指标体系及分值》全文进行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目前,积分落户政策市政府已通过,近日即将公布施行。并且提醒广大市民,新落户政策将有新变化,符合原有政策的市民应尽快落户。

1积分落户制度

我市的积分落户制度包括成就积分和综合积分。

成就积分:是大连市政府对高端人才给予的奖励积分,获得成就积分后,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落户;

综合积分:是将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办理落户。

按积分落户制度申请迁入我市落户人员须是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2成就积分

符合规定的人员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审核后,可享受政府200分成就奖励积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办理落户。(详情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3综合积分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拟落户我市主城区、金普新区的普兰店区、我市其他区域人员和外埠人员,可办理综合积分落户。该体系由基础指标、导向指标、附加分指标、扣减分指标组成。各项分值见本规定附件《大连综合积分指标体系及分值》。

4积分落户

申请人积满150分可在主城区申请办理落户,积满100分可在金普新区申请办理落户。

特殊人才享受奖励积分

成就积分

下列人员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审核后,可享受政府200分成就奖励积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办理落户。

1符合《大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才认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

2辽宁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大连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3在我市工作、居住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4经市体育局审定能代表我市参加国家级以上的比赛,获得国际健将、国家健将级别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以及获得全运会、全国冠军赛、全国锦标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综合积分由多个指标组成

综合积分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拟落户我市主城区、金普新区的普兰店区、我市其他区域人员和外埠人员,可办理综合积分落户。该体系由基础指标、导向指标、附加分指标、扣减分指标组成。

1基础指标内容包括年龄、教育背景、职业技能等级、申领居住证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房情况。其中,持证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教育背景积分;

2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积分。

3申请人因未正常缴纳我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我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4申请人参与积分的房屋,须是单套并且具有完全产权的,落户后三年内不得抵押、转让;购买非住宅的,要求有合法稳定住所。

5申请人积满150分可在主城区申请办理落户,积满100分可在金普新区申请办理落户。

大连市人口结构办具体负责积分落户工作及政策解释。准予落户人员,在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十九类情况影响积分数值

影响积分数值的情况一共有十九类,分别是:年龄、教育背景、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申领居住年限、缴纳社保年限、住房情况、落户地区、急需专业或紧缺职种、重点企业、特定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纳税、就业社保缴费基数、创业人才、社会服务、见义勇为、受行政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税法、不执行法院判决。其中:住房情况 最高150分

在主城区购房的,拥有商品房住宅建筑面积70平以上,非住宅建筑面积50平以上的;拥有存量房住宅建筑面积90平以上;非住宅建筑面积70平以上的积100分;每增加10平加5分;

在金普新区购房的,拥有住宅建筑面积50平以上,非住宅面积30平以上的积50分,每增加10平加5分;

房屋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积20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取得年限主城区每增加1年加2分,金普新区每增加1年加4分。

申领居住年限最高80分:1、在主城区申领《居住证》并居住满1年积10分,每增加1年加5分,连续3年以上的每年积10分;2、在金普新区申领《居住证》并居住满1年积10分,每增加1年加10分,连续3年以上的每年积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