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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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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委今天通报:该委优化入学政策,坚持“两为主”(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全日制中小学为主)、“两纳入”(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纳入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原则, 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编班、资助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

重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目前,接受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增加到1967所,接收随迁子女34万人,占义务教育学生数的11.3%。全市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渝参加中考和高考政策,今年非渝籍高考考生达到2991人,中考考生达到2.6万人。

  

九龙坡区

今年九龙坡区“购房入学”和“积分入学”两种类型将享受入学政策。

“购房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购住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1%)且连续居住满1年的情况。

“积分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满足“两个1年”的条件:在九龙坡区经商(办实业)或务工满1年,在九龙坡区连续居住满1年。

值得注意的是,两种类型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顺序“不一样”:将按照“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安排入学:购房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再实行积分入学。

一、政策咨询和申请表领取

1.时间:5月11日~5月1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九龙坡区共安排了13个咨询点接待家长,其余各镇请咨询本镇中学。

3.要求:家长从5月11日起,到5月16日持相关印证材料到学区内入学咨询点进行咨询和领取入学申请表,逾期不再发放。

二、条件审核

1.时间:5月12日~5月16日

2.要求:监护人带上入学申请表和相关印证材料到相关部门审核并盖章。

三、提交申请

1.购房入学:5月17~19日,符合条件的购房入学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监护人到咨询点交验完成审核盖章的入学申请表等所需印证材料。5月23日,向社会公示购房入学学生申请受理结果和剩余学位。6月21日,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2.积分入学:5月24~26日,符合条件的积分入学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监护人到咨询点交验完成审核盖章的入学申请表等所需印证材料。5月30日,向社会公示积分入学学生排序和积分入学学生申请受理结果。6月22日,学生到接收学校报名注册。

沙坪坝区

1. 监护人须准备下列材料:

(1)《沙坪坝区2015年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信息采集表》1份,请登陆报名查询系统下载表格填写。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籍户口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须提供)。

(3)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签发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适龄儿童父或母)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须提供)。

(4)沙坪坝区工商分局签发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适龄儿童父或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1份(有即提供)。

(5)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沙坪坝区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即提供)。

(6)在沙区购房的,应准备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即提供)。

(7)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请未开具《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带孩子凭《预防接种证》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

2. 网上信息采集时间:2016年4月18日(周一)至5月13日(周五)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右面二维码关注“沙坪坝区学前小学教育”微信公众号、或上网登陆报名查询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和学位申请。具体办法请登陆报名查询系统阅读《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3. 网上资料审核及学位安排时间:2016年5月23日(周一)至5月27日,区教委及有关学校将审核适龄儿童监护人网上提交的资料并安排学位。学位安排的原则是“积分从高到低、额满为止”、安排的顺序是“先安排购房持居住证的、再安排租房等情况持居住证的”。学位安排后适龄儿童监护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登陆报名查询系统查询学位安排结果。

4. 现场资料审核时间:2016年6月6日(周一)至6月10日(周五)按安排学位学校要求到学校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5. 报名:按照全市统一报名时间安排,通过学校资料审核后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应于2016年6月20日(周一)以后带适龄儿童到安排学位的学校报名,报名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完整填报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学校于2016年7月20日前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学位安排预警信息。

预计2016年下列学校招生区域持《居住证》的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为最紧张区域:三峡广场及周边区域、联芳园区、杨公桥烈士墓地区、天星桥梨树湾地区、凤天路沿线及新桥地区、山洞地区、大学城地区、青木关地区。预计井双地区学位相对充足。从2013年开始,沙区能够提供的小学学位数已无法满足大量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求,预计2016年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人数将超过提供的学位数,在沙区暂住时间和工作时间较短的适龄儿童安排的学校可能离现在暂住地较远,建议安排学位后通过改变居住地的办法来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请监护人提前作好安排。

巴南区

一、登记时间

1.区内公租房承租人子女,小学从2016年6月20日开始,初中从7月1日开始登记报名,具体登记时间段以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2.临时(租房)居住的其他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小学为2016年6月25日至6月26日,初中为7月9日至7月10日期间统一入学登记。

二、登记地点

1.云篆山水公租房承租人子女,小学阶段在新华小学登记报名,初中阶段,A区、B区1-14幢在鱼洞中学,B区15-22幢、C区、D区在大江中学登记报名。

2.樵坪人家公租房公租房承租人子女,小学阶段在桂花小学登记报名,初中阶段在渝南田家炳中学登记报名。

3.临时(租房)居住的其他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农村地区在辖区对口的学校登记,城区在固定的登记点登记(登记点设置附后)。

三、招收办法

1.区内公租房承租人子女在对应学校登记,学校审核后直接接收,转学的学生家长还应进一步完善异动手续。

2.临时(租房)居住的其他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在农村学校登记的,对口的学校有接纳条件可直接接收,无空余学位时在周边农村学校调配;在城区固定登记点登记的,登记后区教委将进行统筹安排,再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前往完成报名或转学手续。

四、登记材料

1.公租房承租人子女:①公租房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②承租人及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承租人与子女的户口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件;③初一新生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临时(租房)居住的其他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①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则上为2015年8月31日前签订);②辖区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原则上为2015年8月31日前办理);③区社保局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此项作为优先条件,确因特殊原因未办理的可不作强制要求);④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就读小学的还需提供防疫接种证,就读初中的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渡口区

(一)入学原则。按照定点就读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1.定点就读。

小学流动人口定点学校:马王小学 、建胜小学、民胜小学、跳蹬小学 。初中流动人口定点学校:民族中学 、茄子溪中学。

2.分散安置。其他学位宽松学校在解决完本区户籍学生后,视空余学位情况分散接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额满为止。分散安置的学校名单视当年招生情况而定,以当年公布的为准。

2016年小学分散接收学校:长征学校、庹家坳小学、车家坪小学、四胜小学、互助小学、公民小学、陈家坝小学、互助小学、大堰小学、新工小学、百花小学。钢花小学、钢城实验学校只接收我区购房并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016年初中分散接收学校:长征学校。钢城实验学校、重庆市37中只接收我区购房并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二)入学办法。实行学籍注册制度与分类统筹的办法。

1.已在我区注册学籍的适龄学生。凡持有我区学前教育登记卡和小学毕业证的学生(即已在我区注册学籍至少一年的适龄学生),原则上视为其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暂住一年以上,有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学校资格,根据其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暂住、社保年限排序入学,额满为止。

2.未在我区注册学籍的适龄学生。其监护人需“五证”齐全并在我区务工、暂住一年及以上,有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学校资格。报名时,请监护人持“五证”相关印证材料到流动人口接收学校审核材料,根据其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暂住、社保年限排序入学,额满为止。

(三) 接收顺序:按“购房优先,分类排序”的原则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大渡口区购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1%)且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

学校先接收在我区买房并实际居住的情况,再接收达到年限、“五证”齐全租房居住的情况。学校接收购房类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时,先接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再接收5所学位紧张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幼升小、小升初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24日,请监护人持“五证”相关材料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2017年秋季起,流动人口也将在网上进行积分入学信息采集。相关积分入学办法将于今年内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提前做好入学印证材料的准备。

2.印证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公安部门出具的在大渡口区一年以上居住证明或房产证

(4)大渡口区的合法有效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且工作1年以上)

(5)在大渡口区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6)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

(五)补充说明

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监护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因自身原因错过报名登记时间的,逾期不再报名登记。

2.已就读过小学或初中任何年级的学生,不得申请新生入学。

3.申请入学孩子的监护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我区入学的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每位适龄学生只能在我区的1所学校报名,第二次或多次报名无效并将取消其在我区的入学资格。

4.从2013年开始,本区能够提供的学位数已无法满足大量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预计2016年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人数将大大超过我区提供的学位数,若全区学位满员,我区将不再继续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建议未达到规定年限和“五证”不齐全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提前另行作好安排。

合川区

关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未在原籍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当地教育管理中心负责登记、审核。

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其余27个镇街由当地教育管理中心统一受理、统筹安排至当地学校就学。

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住(租)房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到实际居住地街道教管中心登记。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或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