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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备案的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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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动车停车场备案(变更)申请人

停车场备案的申请报告

应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 朝阳区市政管委统一格式的《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和《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从业人员名册》;

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注]跨区开展停车场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在朝阳工商分局办理分支机构,并在朝阳区地税局登记;经营范围内要含有“机动车停车服务”项目

3、 受产权人委托经营停车场的.单位需提供委托协议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注]居住小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需提供业主大会决议及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委托书

4、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附蓝图;地下车库还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验收报告(查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 利用城近郊区集体土地开办停车场的单位还需提供工商部门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 停车场车位平面示意图;

7、 符合国家标准的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说明材料(说明停车场所标志、标线、停车设施的种类、型号);

8、 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符合《北京市停车行业安全工作规范》要求);

9、 安全承诺书;

10、 居住区停车场需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停车管理协议》范本。

[备注]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原比例、原图复印,整理成A4纸型,提供的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机动车停车场备案受理办公地址]

朝阳区投资服务中心(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一层8号窗口

[办公电话] 8468113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