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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2017年普通高考单报考生资格审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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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2017年普通高考单报考生资格审核通知公布啦,本站小编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普通高考单报考生的资格审核通知全文如下:

克拉玛依2017年普通高考单报考生资格审核通知

  2017年普通高考单报考生资格审核通知

各位单报考生及其家长:

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及网上报名工作现已开始。考生户籍在我市但因学籍不在我市任何一个中学,不能在我市各中学进行资格审核,而只能到市招办或独山子区招办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的简称为单报考生。根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相关通知精神,在我市、独山子区招办报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和提供相应资格审核材料。请考生及其家长认真阅读并按照通知要求到招办进行资格审核。

一、我市户籍考生可以报考的条件:

(1)考生本人及父母户籍在克拉玛依两年以上(2015年6月7日以前落户),考生高中学籍不在克拉玛依,但在新疆满三年(高一、高二、高三)且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

(2)考生本人及父母为克拉玛依常住户口,考生在克拉玛依出生报户,且户口无迁出新疆的经历,高中学籍在疆外其他省份,有全国统一学籍号,有学考成绩,有所在高中档案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

(3)克拉玛依户籍的往届生从高校退学回来,户口未从克拉玛依迁出,或迁出后在2016年11月10日前又及时迁回的,且有高校退学证明原件;

(4)中等职业学校(三校生即含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户籍在克拉玛依,学籍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且第三学年实习阶段必须在新疆。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须有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考生本人及父母在我市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我市的时间不少于三年。

(5)援疆或挂职在克拉玛依的干部或技术人员子女,户籍在我市、学籍在我市两年(高二、高三),且其父或母有市委、市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单报考生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资格审核时请注意:

(一)、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中等职业学校在疆外招收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

7.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在疆外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自行下载本通知附件(点击文后的“阅读原文”,在新页面中下载)中提供的空表,打印并如实填写,不能涂改,填完后必须到相应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1.附件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预填信息表》(全部考生要填写,一式两份,见附件样本);

2.附件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只需普通高中学籍考生填写,一式两份,要到派出所和相应审核部门签字盖章,在表背面打印考生户籍信息系统信息全项);

3.附件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只需普通高中学籍考生填写,一式两份,要到就读中学和地州县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4.附件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名审查登记表》(只需三校生即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填写,一式两份,要到地州市教育局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和派出所审核签字盖章并在表背面打印考生户籍信息系统信息全项);

5.附件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民考汉、汉考民”考生情况登记表》(只需民考汉考生填写,一式两份,要到派出所和市民政局审核签字盖章);

6.附件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双语班”考生民族成分情况登记表》(只需双语班考生填写,一式两份,要到派出所和市民政局审核签字盖章);

7.附件14:《克拉玛依市户籍普通高考考生家庭基本情况调查登记表》(全部考生要填写,一式一份,要盖章)

8.其他材料:需根据考生本人情况准备。

①考生本人及父母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全部考生要提供,按要求复印在1张A4纸的两面,见附件样本);

强调说明:

a.父母离异的要交验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b.考生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要交验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同户口本要分别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c.父母一方或双方去世的,需提供医疗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或派出所因死亡注销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高中学籍在疆内的高中应届毕业学生需提供学籍所在县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见附件样本A)(高中学籍在疆内的应届毕业生交)

③高中学籍在疆外的高中应届毕业学生须提供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带有学籍号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证明及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认定的考生借读所在省区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可证明原件(须盖公章)。(见附件样本B)(高中学籍在疆外的应届毕业生交)

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考生需提供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或技工学校应届毕业证明原件(须盖公章)和就读学校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打印注册管理信息表。(见附件样本C)

⑤往届单报生还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高中或中专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2016年参加高考的准考证原件;

(3)如果考生被院校录取而未报到的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如果已录取并报到后又要退学的,需提供院校退学证明原件。

三、其他事项:

1.时间安排:9月28日-10月30日单报考生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11月7日-11月10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13:00,下午北京时间16:00-18:30,考生本人或委托家长携带上述材料到招办审核,合格者由招办发放报名序号、缴费清单。考生本人自行在11月10日前按照缴费要求缴费并登录自治区招办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严格按照附件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预填信息表》内容在网上填写信息,提交时必须认真核对,考生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1月11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13:00,下午北京时间16:00-18:30考生本人携带缴费收据、二代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成功表到招办进行电子摄像和信息确认。

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户籍的单报考生需到市招生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核。联系电话:石老师15209904509。市招办地址:友谊路钟楼旁森林公安局4楼。

独山子区户籍的单报考生需到独山子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资格审核。联系电话:夏老师0992-3656342

缴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①参加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三校毕业生要交报名考试费138元(注意:三校毕业生参加三校生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的交报名考试费69元)。

②参加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三校毕业生要交体检费50元(注意:三校毕业生参加三校生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的不需要体检而不用交体检费)。

③征订2017年《新疆招生与考试》丛书和《2017年在新疆招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根据自治区招办通知后另行通知。注意:该丛书是考生填报志愿较权威的参考资料,请自愿订购。

缴费流程:按照考生报名情况,招办开具缴费清单,考生11月7日-1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下午17:00自行到市教育局(地址:塔河路102号)计财科开具缴费单据,再到工行三八支行(靠近西环路与准噶尔路交叉路口,鹿港有约附近)缴费,将缴费单交回市教育局计财科换收据。注意:考生一经缴费确认,所交费用将无法退还。计财科开具收据后,考生本人于11月11日持缴费收据及二代身份证到招办电子摄像,签字确认信息。独山子户籍单报考生缴费请按照独山子区招办要求办理。

2.所需表格请到克拉玛依教育网()“招生考试”栏目本通知下载附件,用A4纸自行打印(但不得更改表格式样和内容),并到相应部门审核盖章,户籍审核表要派出所在背面打印考生全项户籍信息。

3.所有单报考生请自报名后定期关注克拉玛依教育网上“招生与考试”栏目中的相关通知。

  克拉玛依市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