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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以“申请审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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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申请审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长沙理工大学2015年以“申请审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积极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改革,采用“申请审核”方式遴选高质量生源,以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为积极做好我校2015年以“申请审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1. 招收专业: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专业。

2. 招收人数:不超过10人。

3. 招生导师:须是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所列导师。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原则上不超过1名申请审核制考生,且占导师当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经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若干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4.必须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即博士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其中一个专家推荐必须是其报考博士生导师推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下载《长沙理工大学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经报考博士生导师认可签字同意后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报考学院。(请用A4 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以便审核;邮寄必须通过邮政EMS或挂号信方式):

1.《长沙理工大学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 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未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或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

3. 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4. 硕士阶段成绩单〔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

5. 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获奖证书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7. 档案转入承诺书(在职人员提供,需承诺于获知进入拟录取名单后及时办理辞职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入我校);

8. 专家推荐书2份〔其中一个专家推荐必须是其报考博士生导师推荐〕。

四、申请程序

1. 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向其所在单位推荐。

2. 各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审核申请人材料,拟定接受申请者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3. 研究生院通知申请者来校参加综合考核。

五、审核办法

1. 各单位须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必须参加审核工作)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审核。

2. 审核结束后,审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审核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审核内容各单位都应有可以复查的审核记录材料。

3. 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审核内容

1. 专业素质和能力审核

各单位应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设计符合本学科形式的审核方式,以充分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国语或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2.综合素质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七、体检

申请人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考核进程,安排申请人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

1. 各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审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各单位须在2015年3月24日前将综合考核拟录取名单及申请人的申请、审核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3. 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九、时间安排

1. 2015年1月7日前,本人申请。申请人下载《长沙理工大学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经报考博士生导师认可签字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学院审核。并登录指定报名网站(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进行网上报名。

2. 2015年1月17日前,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将(长沙理工大学学院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3. 2015年3月2日前,研究生院公布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4. 2015年3月7-8日,取得综合考核资格的申请人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5. 2015年3月24日前,学院组织体检和综合考核,报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 2015年6月1日以前,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