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2017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全文如下:
一、复试条件
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各研究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专业 | 研究方向 | 外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 分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运动项目(含武术)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 50 | 50 | 65 | 180 |
中小学体育与青少年健康教育 | 50 | 50 | 60 | 190 | |
运动人体科学 | 运动干预与健康促进 | 60 | 55 | 65 | 185 |
运动康复学 | 运动损伤防治与健康促进 | 60 | 60 | 60 | 185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体育史与体育文化传播 | 55 | 60 | 60 | 190 |
体育经济与产业 | 60 | 60 | 60 | 190 |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西南民族传统体育 | 60 | 60 | 50 | 190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总分不低于145分 | ||||
二、复试资格的审查
1.考生报到时,须查验复试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写《导师调剂志愿表》。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的运动项目(含武术)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的考生需确定测试的专项。
2.一寸免冠照片1张。
3.提交《成都体育学院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硕士学位论文1本。
5.携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原件。
6.凡不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的,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复试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的考核。
2.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20%)。
3.综合业务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60%)。
通过专家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及成果、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其中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的运动项目(含武术)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需进行专项技术测试,理论面试成绩占80%,专项技术成绩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