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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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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语:医院传染病应急预案为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突发性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措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医院传染病的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医院传染病的应急预案

医院传染病的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或预防传染病,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镇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传染病防控应急小组:

组 长:崔绍进

组 员:辛志红、赵卿、耿大华、齐英爱、杨莲莲、张树亮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二、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三、接诊医生对于可疑传染病患者,可转至上级专科医院进行诊治,必要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会诊。对因传染病致病的人员由传染科医生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护,对就诊病人必须给予及时治疗及时上转,防保科负责流行病学资料的采集。有利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对传染病的疫源追踪、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工作的开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到接诊或指定的医院。

四、接诊传染病人后应及时上转,并依法向县卫生局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于疑似传染病的属于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重点防治的传染病病例(如霍乱)要及时网络直报,不必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

五、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六、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源扩散。